工作联系的主要部门:
主要职责:
(1)负责人事任免工作。负责办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一府两院”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任免干部的有关事项;受理各级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对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检举、揭发和控告。
(2)负责代表联络工作。负责市、区人大代表的联络服务工作,掌握代表活动及变动情况,总结交流代表工作经验;负责草拟市、区人大代表年度工作要点、活动计划,做好人大代表视察、检查、调研等工作服务,总结活动情况,向有关单位转告代表意见并督促办理。
(3)承办区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的有关工作;承办代表的补选、罢免、辞职等相关工作事项;负责区人民代表大会组织议案组相关工作。
(4)负责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交办、督办及办理落实情况调研等工作。
(5)在区人大常委会领导下联系街道人大工作,指导镇人大工作,了解情况,总结交流镇(街)人大工作经验。
(6)牵头开展人大代表活动和人大代表履职考核工作。
(7)承办区人大常委会议、主任会议、常委会领导及市人大相关委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设下列内设机构:
市(区)人大代表联络科:
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负责长寿代表团的服务工作;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协助市人大代表长寿联系组开展各项活动;负责与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的日常联系;协助市人大代表提交议案、建议;负责做好市、区人大代表的日常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