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决三轮车“老头乐”僵尸车占用公共车位的建议-重庆长寿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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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5号]关于解决三轮车“老头乐”僵尸车占用公共车位的建议
十九届七次会议
领衔 主办单位 协办单位
[龙河镇]李珂宇 长寿区城市管理局 长寿区公安局

建议正文

一、精准排查与公示

成立专业小组排查公共车位,找出疑似“老头乐”僵尸车,依车架号等查车主信息并登记。在车显眼处贴告知书,同时于社区公告栏、政务网与社交媒体公布车辆详情与处理要求,逾期将依规处置,促使车主尽快行动。

二、合理处置与利用

对有主且配合的车主,限期让其自行处理,可提供报废回收渠道等协助;有主却不配合的,依法处罚并强制拖移至指定停车场,费用由其承担。针对无主僵尸车,走完法定公示流程后,拖移到专门场地集中评估拆解,有价值零部件回收再用,其余依规报废,收益纳入公共财政或专项基金用于交通改善。

三、源头治理与长效管控

健全车辆登记与年检体系,强化“老头乐”产销监管,销售时告知车主报废流程与占位法律责任。构建公共车位智能管理系统,借摄像头与传感器实时监测,及时察觉长期占位车并预警。加强日常巡查,与周边居民、商户构建互动监督机制,奖励举报长期占位行为,营造全民参与治理的环境,从根源与后续管理两方面解决“老头乐”僵尸车占位问题,保障公共资源合理使用。

 

办理简述

主办单位

长寿区城市管理局:

一、精准排查与动态管理,夯实整治基础

成立由城管、交警、停车公司组成的专项工作组,对全区市政停车位开展两轮拉网式排查,重点清查占用市政停车位的僵尸车。通过车架号溯源、社区走访等方式,建立包含车辆位置、状态、车主信息的动态台账。第一轮排查出11僵尸车2025414日,工作组在桃源北二路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依法拖移长期占位的两轮、三轮电动车11台。截至2025611日,第二轮排查出20余台僵尸车69日拖移3台、611日拖移4台,其余僵尸车也将在后续逐步拖移。

二、依法处置与资源优化,强化整改实效

依据《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规,明确僵尸车认定标准与处置流程。对有主车辆,通过电话告知、张贴通知书等方式责令限期清理;对逾期未处理的18台车辆实施强制拖移至区公安局指定停车场,停放费用由区城市管理局承担。

三、智慧监管与长效治理,巩固整治成果

筹划构建公共车位智能管理系统,利用摄像头与传感器实时监测车位使用情况,及时发现长期占位车辆并发出预警。同时,专项工作组加强日常巡查,建立社区网格员+商户联动机制,区城市管理局已开通随手拍线上问题上报渠道,与周边居民、商户加强互动监督,营造全民参与治理的良好氛围,从源头与后续管理两方面有效解决僵尸车占位问题,保障公共资源合理利用。下一步,我局将完善排查-处置-预防闭环机制,持续循环开展僵尸车排查-处置工作,近期正在对第二轮排查出的僵尸车进行处置,后期也将定期开展回头看” 行动,防止问题反弹。

 

协办单位

长寿区公安局:

低速三轮车和老年代步车(俗称“老头乐”)均属于低速电动车,其行驶速度低、续航里程短,电池、电机等关键部件技术水平较低,未经工信部许可生产使用,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产品的制动、转向与碰撞等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公交管〔2022〕75 号)、《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GA801-2019)等规定,低速三轮车和老年代步车无法办理机动车登记,无法实行机动车牌证管理。

按照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经济信息委、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市场监管局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加强低速电动车全链条管理工作方案》(渝公发〔202464号)(以下简称“《方案》”)要求,自20248月起,对低速电动车实行采集赋码管理。我支队立足“安全、便捷”原则,采取在辖区车管所、公巡大队、派出所设立固定采集点,和根据镇街实际情况设立流动采集点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采集赋码,并依托道安办平台,督促镇街做好采集赋码的发动、组织工作。为便于大力引导低速电动车使用人自愿购买保险,确保发生交通事故后有一定的赔偿能力,我支队充分利用“警保联动”机制,在人保和申能两家保险公司也设立了采集点,方便群众就近办理业务和购买保险。对符合赋码要求的低速电动车完成信息采集录入后,现场发放全市统一式样的标识贴,并要求粘贴在车辆指定位置。根据《方案》部署,低速电动车过渡期再延长3年,过渡期内,驾驶已赋码的低速电动车可临时上道路通行。截止目前,我支队已发放低速电动车信息卡共计1909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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