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领衔 | 主办单位 | 协办单位 |
| [凤城街道]杨啸峰 | 长寿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长寿区畜牧兽医事务中心、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建议正文
近年来,养宠群体加速增长。iiMedia Research(艾媒咨询)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城镇宠物(犬猫)数量超过1.23亿只。宠物消费市场展现巨大活力,产业规模不断扩大。据中商产业研究院和艾瑞数据显示,宠物相关商品和服务需求越发多样,国内宠物消费市场规模快速增长,2023年市场规模约为5928亿元。“它经济”蓬勃发展,关于宠物消费的纠纷和维权案例也日益增多。当前宠物消费市场存在宠物行业规范和标准缺失、消费纠纷多维权取证难、宠物销售监管难等问题。
一、存在问题
一是宠物行业规范和标准缺失。宠物经济持续增长,宠物行业规模快速扩张,以“宠物”为中心的生产服务应运而生,宠物行业已经逐渐发展出覆盖宠物衣食住行、生老病死的全产业链。但由于缺乏明确规范的行业标准,导致宠物市场乱象频发。宠物食品缺乏标准。2022年4月,国产宠物粮遭遇爆雷,有多位网友表示自家猫咪在食用了信元发育宝旗下的“饕餮”系列猫粮后出现不良反应,在送医过程中离世。约230只猫中毒,近百只猫咪疑似因食用该品牌猫粮后死亡。此后信元于6月6日发布《关于细菌性内毒素的说明》一文,坚称自家产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但消费者对其检测结果并不认可。宠物医疗行业不规范。2023年4月发布的宠物医疗行业消费调查报告显示,宠物诊所或医生缺乏相应资质,价格不透明问题突出,处方笺、病历本开具不规范,兽药使用待规范,医疗纠纷举证难、维权难等问题突出。宠物销售门槛低。目前只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并不需要办理其它经营许可证,导致准入门槛低,对宠物的专业照护能力不强,容易产生交易纠纷。
二是消费纠纷多,维权取证难。随着国内宠物消费市场规模快速增长,宠物消费纠纷日益增多,据黑猫大数据中心统计,黑猫投诉平台2022年“宠物”相关投诉累计近800条,主要涉及宠物食品、用品、医疗等问题。但由于我国现行法律中,对于动物保护的法律只有面向野生动物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所以宠物在法律上还只是被作为“物品”,在出现消费纠纷时,一般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纠纷处理上可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多。宠物消费纠纷主要是宠物购买后生病或死亡的问题,例如,犬只病毒具有潜伏期,其间没有任何症状,只有专业实验室才能检测出来,消费者很难证明宠物犬售出时就已带病,导致消费调解效率不高。销售证明不全,对后续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调查取证和消费者自身的维权会产生很大阻力。
三是宠物销售监管难。当前我国涉及宠物相关法律法规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规定饲养动物侵害他人权益的,另一类是规定动物疫情防范的。现行的法律层面尚无对宠物销售行业经营主体监管的相关规定,存在一定的滞后性,表现为涉宠物经营的法律法规,对于涉宠物相关主体,如何取得经营资质、设置销售饲养的场所、防治人畜共患疾病等问题都没有明确界定;针对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如何保证宠物的权益不受侵害尚无规定。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各部门对法律适用存在分歧导致权责不明的问题,以《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为例,规定杭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是犬类管理主管部门,公安、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市场监管部门分别对犬类管理的各个环节有不同的监管职责。在宠物犬消费纠纷中,其它部门在养殖、检验检疫等环节中的监管不到位所产生的问题,例如,未办理《犬类免疫证》或商家自行给犬只接种狂犬病疫苗等,往往成为消费调解的争论点,但由于市场监管部门无相关职权,导致无法给消费者满意的答复。同时,部门之间由于沟通不畅、工作机制不同、相关案件和问题移送制度不完善,容易发生部门之间相互推诿。
二、相关建议
一是完善现行法律,补全地方性法规。制定涵盖性强的动物保护法,将宠物的饲养销售等环节纳入法律监管。地方性法规应结合实际补全日常监督检查制度,细化宠物相关经营的必备条件,给经营主体明确准入门槛、经营规范。
二是加快制定宠物行业相关标准,推动行业发展。在法律法规尚未修订完善的情况下,先行探索制定统一的宠物相关标准,给经营主体一个明确的限定规范,避免商家的误导介绍和夸大宣传,通过建立最低的标准来保障消费权益,加强相关行业标准的完善,促进市场规范和提升产业标准化进程。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强化行业自律。目前一些地方有宠物销售主体采用和保险公司合作的模式,有效解决了购买后宠物患病、店内宠物伤人等情况的赔偿问题。对此类创新举措,可加大宣传推广,为行业树立典型,加快行业自律和优胜劣汰。
四是加强部门协作,形成监管合力。明确部门监管职责,依靠专业队伍管理。采取联席会议、综合执法等形式,应对各类新兴和纷繁复杂的新模式宠物销售经营。明确各部门的管辖边界和责任,更好督促政府部门统筹监管力量,形成行之有效的监管。依靠专业队伍管理行业,提高专业队伍的执法水平,形成综合性执法队伍。
办理简述
主办单位
长寿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一、注重宣传教育,提升消费者维权认识
一是及时发布《宠物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选择正规交易
平台;交易前,仔细检查宠物健康状况;签订详细的交易合同,保存消费凭据。警惕“低价陷阱”“基因编辑宠物”等风险。二是发布典型案例。曝光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例,揭露黑心商家,创建公平诚信的消费环境。
二、加强诊疗行业监管,规范宠物诊疗秩序
我委和区畜牧兽医事务中心主要开展动物诊疗许可证办理、执业兽医备案和宠物免疫、检疫、诊疗、无害化处理等的监督执法检查等,以及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犬只的监督管理。每年对我区动物诊疗机构和在我区备案的执业兽医师上年度诊疗活动情况进行核查。2024年以来,区畜牧兽医事务中心共出动48人次,检查安全问题16次,规范宠物诊疗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检查20次。我委农业综合执法支队使用“慧执法”现场检查系统,结合“执法+监管”、综合一次查等形式,对辖区宠物诊疗机构、饲料经营、兽药经营等监管主体现场执法检查48次,出动执法人员141人次。
三、注重消费环节,规范交易市场秩序
一是强化合同监管,规范交易行为。积极推广合同示范文本,明确宠物健康状况、疫苗接种记录、售后保障(如“7天健康保证期”)、违约责任等条款,减少交易纠纷。针对宠物销售中“一经售出概不负责”等不公平格式条款,要求商家立即整改。二是打击虚假宣传,净化市场环境。充分运用网络监测平台,紧盯直播等线上渠道,精准抓取商家宣传信息。一旦发现涉嫌虚假宣传行为,迅速固定证据并立案查处,全力净化市场,维护消费者权益。
四、积极处理投诉案件,化解消费矛盾纠纷
及时受理宠物消费、宠物诊疗等投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并提供免费法律咨询。若调解无果,消委会终止调解,指导消费者通过诉讼维权。2024年以来,共处理动物医疗纠纷4起、消费纠纷6起,保障了动物饲养人、动物诊疗机构及执业兽医师的合法权益,维护动物诊疗秩序,促进动物诊疗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五、加强部门协作,强化宠物市场监管
一是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每年采取联席会议、综合执法等形式共同开展宠物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二是区市场监管局持续关注宠物交易市场虚假宣传、无照经营等问题。三是我委与区畜牧兽医事务中心重点检查动物诊疗机构的安全生产情况、人员设施配备情况、诊疗活动开展情况、疫病防控情况、病例管理情况以及月巡查记录。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职能职责,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宠物消费市场联合治理,促进我区宠物消费市场规范有序发展。
协办单位
长寿区畜牧兽医事务中心:
对于宠物市场,我事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对我区动物诊疗机构进行监管,主要开展了动物诊疗许可证办理、执业兽医备案以及日常的监督检查等。近年来,我区严格落实《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不断加强宠物诊疗机构的管理,规范宠物诊疗行为,推动构建更加完善的动物诊疗管理机制,全区动物诊疗秩序逐渐规范。
目前我区有8家动物诊疗机构,均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执业兽医、助理兽医备案35人。我事务中心和街镇产服中心定期对全区动物诊疗机构的安全生产情况、人员设施配备情况、诊疗活动开展情况、疫病防控情况、病例管理情况以及月巡查记录等进行监督检查。2024年,我事务中心共出动48人次,检查安
全问题16次,规范宠物诊疗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检查20次,处理动物医疗纠纷3起,保障了动物饲养人、动物诊疗机构及执业兽医师的合法权益,维护动物诊疗秩序,促进动物诊疗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同时,根据《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要求,我事务中心每年3-4月对我区动物诊疗机构和在我区备案的执业兽医师上年度诊疗活动情况进行核查,从而促进了动物诊疗服务向着更加规范化、安全化与高效化的方向发展。
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杨啸峰代表在第十九届人大七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宠物消费市场监管的建议》(第209号)的建议已收悉,现针对代表提出的相关问题,做如下函告,方便贵单位答复代表使用。
一、加强宣传教育
一是及时发布《宠物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选择正规交易平台;交易前,仔细检查宠物健康状况;签订详细的交易合同,保存消费凭据。警惕“低价陷阱”“基因编辑宠物”等风险。二是发布典型案例。曝光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例,揭露黑心商家,创建公平诚信的消费环境。
二、投诉处理与纠纷调解
及时受理宠物消费投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并提供免费法律咨询。若调解无果,消委会终止调解,指导消费者通过诉讼维权。
建立协作机制,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宠物市场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宠物交易市场虚假宣传、无照经营等问题,提高案件处理效率。
四、强化合同监管,规范交易行为
积极推广合同示范文本,明确宠物健康状况、疫苗接种记录、售后保障(如“7天健康保证期”)、违约责任等条款,减少交易纠纷。针对宠物销售中“一经售出概不负责”等不公平格式条款,要求商家立即整改。
五、打击虚假宣传,净化市场环境
充分运用网络监测平台,紧盯直播等线上渠道,精准抓取商家宣传信息。一旦发现涉嫌虚假宣传行为,迅速固定证据并立案查处,全力净化市场,维护消费者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