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十九届〕第91号 关于接受戴明同志辞职的决定-重庆长寿人大
首页 人大简介 机构设置 重要会议 监督工作 决议决定 人事任免 代表工作 议案建议 自身建设 街镇人大
公告〔十九届〕第91号 关于接受戴明同志辞职的决定
2025年10月17日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九届〕第91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戴明同志辞职的决定

 

20251016日重庆市长寿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和《重庆市长寿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重庆市长寿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

接受戴明同志辞去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报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10月16日

访问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