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社区民警下沉社区工作管理的建议-重庆长寿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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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号]关于加强社区民警下沉社区工作管理的建议
十九届七次会议
领衔 主办单位 协办单位
[菩提街道]李泉勇 长寿区公安局

建议正文

为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提升基层综合服务水平,按照“信息共享、警民互动、服务下沉”的工作思路,目前推行了社区民警嵌入社区基层治理工作制度,社区民警兼任社区党组织副书记,在社区专门设立了社区警务室。但是由于基层警力紧张、相关管理制度不到位等原因,社区民警下沉社区不够,相关机制制度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社会综合治理效果不好。

为有效落实民警下沉社区工作制度,为此建议:

一是明确社区民警下沉社区时间,除统一值班和集中开会、集中学习时间外,其余工作时间应在社区、在基层,建议不得少于工作时间的60%。二是明确社区民警在基层工作的方式。除走访服务重点人员、调处矛盾纠纷、开展法制宣传外,建议每周参加所在社区工作例会,每月专题向社区通报社会治安状况,对涉稳、涉访问题,适时向社区提供动态信息查询支持。三是明确社区民警下沉社区考核办法,建议由区公安局科学制定社区民警下沉社区量化考核办法,由派出所、街道平安办、社区共同对社区民警进行考核。以此来促进社区民警在服务群众、治安防范、重口管理等工作中尽职履责。

 

办理简述

主办单位

长寿区公安局:

一、全区社区警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持续推动双40%配备达标。区局通过警力下沉、新警分配至派出所等方式不断充实基层派出所警力,目前,派出所警力315人,占区局总警力42.34%,社区民警154人,占派出所警力达48.89%以上。

二是稳步推动社区民警进行村居“两委”班子工作。区局结合“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工作,积极与相关街镇、区级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推动社区民警进社区(村)“两委”任职,截止目前,已推进105名社区民警进村居“两委”任副书记或主任助理,有力地推进了社区警务与社区治理的深度融合。

三是依托“两队一室”改革推动社区民警进驻社区。区局按

“做精综合指挥室、做专社区警务队、做强打击办案队”的原则,在凤山派出所、桃花派出所和桃源派出所推行“两队一室”改革,并依托“两队一室”改革,积极推动社区警务室建设,实现社区民警由“下社区”变为“在社区”;在社区民警考核上,以实现“派出所主防”为目标建立基础管控中心,按照“专业+机制+大数据”派出所运行模式,赋能派出所政治建警、社区警务、案件侦办、服务群众等工作,确保派出所工作指标可量化、过程可控制、成效可评价,打造任务精准推送、及时核查、实时监督的派出所工作新形态。截止目前,改造派出所社区警务室23个,协调相关部门为警务室配备社区巡逻车20台。

四是不断做实城乡社区警务。区局按照公安部和市局关于做实城乡社区警务相关要求,结合长寿实际,在全面落实城区“一区一警两辅”的基础上,努力推进乡村治理和最小应急处置单位建设工作,对行政村采取专兼职驻村民警+辅警(协勤)+驻村警务助理模式,通过聘任政治素质过硬、党政放心、情况熟悉、群众认可度较高的村干部为警务助理,协助民警开展收集社情民意、掌握治安状况、组织治安防范、服务人民群众等工作。全区共聘请驻村警务助理219人,实现了“一村一辅警”全覆盖;建立农村最小应急处置单元173支,共865人。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社区警务是基层的基层、基础的基础。公安工作对社区警务工作有着深度依赖,任何一项公安工作都离不开社区警务工作。下一步,区局将按照“重心下移、警力下沉、保障下倾”的思路,在人员、技能、时间、机制上给予充分保障,积极为社区民警工作创造条件:一是从人员上保障。优化派出所警力结构,今年推动实现派出所警力从实际上占区局总警力的45%以上,社区民警占派出所警力45%以上。二是从技能上保障。实行社区民警“AB角”“老少配”,新老同事结对子等互帮互助,既发挥老同志人缘熟、地方熟、业务熟的优势,又利用年轻民警头脑活、反应灵、信息化运用娴熟的特点,形成优势互补,提高个体工作能力。三是从时间上保障。除参与所内值班外,其余备勤及非警务活动,尽量少安排社区民警参加,切实为社区民警减负松绑,并结合实际,主动“错时”“错峰”走访,开展社区警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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