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格适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维护债权人利益的建议-重庆长寿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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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号]关于严格适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维护债权人利益的建议
十九届七次会议
领衔 主办单位 协办单位
[菩提街道]李志 长寿区人民法院

建议正文

终结本次执行,指已穷尽财产调查措施,但未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或发现的财产暂时无法处置而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制度早在2009年已被中央政法委下发的通知正式确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于2016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对法院清理积案发挥了应有作用。一个案件要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必须穷尽强制执行措施、穷尽财产调查措施、穷尽执行制裁措施。但在实践中,终结本次执行活动存在适用标准过宽、程序过于简化、在没有实现三个穷尽时或者没有满足终结本次执行的程序标准和实质标准之前,直接退出本次执行程序等不规范问题,导致一些本不该进入该程序的执行案件被当作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处理,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司法公信力。

比如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应当对报告的财产情况予以核查、对逾期报告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被执行人或者相关人员,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直至启动刑事责任追究程序,实践中处理力度往往不够;“穷尽财产调查措施”中对搜查措施的运用不力,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八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解释》第四百九十八条对搜查的适用条件和程序做了明确规定,实践中很少实施;审计调查、公告悬赏等措施的运用很少;发现的财产不能处置情况较多;当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下落不明,通过公安或其他部门支持,以车辆、手机、住宿信息等方式来查找被执行人下落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够;被执行人及相关人员有妨害执行的情形时,对妨害执行的人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直至启动追究刑事责任程序的力度不强;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前充分听取申请执行人的意见,争取赢取当事人认同工作做得不好。有的案件从申请人立案到终本手续形成时,被执行人乃至申请人都没有和执行人员见过面,工作中存在利用网络查控系统查询一下就完成终本结案的情形。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后定期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全方位查询并主动将结果反馈申请人,以及依职权恢复执行工作效果不好。

建议:区法院建立进一步强化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对以终本报结案件,严把“找物关”“查人关”“变价关”“ 惩戒关”“结案关”,确保措施到位、约谈充分、文书规范,细化不得终本结案具体情形,公开案件质效管理专员职责和联系渠道,让终本案件符合程序和实质标准,让申请人切实感受到司法活动的公平正义。

 

办理简述

主办单位

长寿区人民法院:

一、对于您提出的采取三穷尽手段问题

长寿法院一直高度重视终本案件的监督管理,对照您提出的建议,做了以下优化举措:一是引入了自动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所有财产项目由自动查控系统实现无差别化查控,设置14天后自动进行二次查询,并对查询反馈的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网络资金等自动提起冻结,避免出现选择性查控、两次查控时间间隔较长、查控不及时等问题。二是推行三张清单一本账机制。围绕执行案件的关键流程节点,形成财产查控清单、财产处置清单、财产分配清单。查控清单明确个案中财产查封、冻结、扣押等财产类型、权利状态及处置优先级;处置清单详细记录司法评估、现场勘验、司法拍卖、以物抵债、案款支付等关键节点信息;分配清单列明参与分配主体、受偿比例、受偿金额等,把案款的分配情况清晰明了的呈现出来,实现案款去向和用途透明化,通过清单式的管理方式,进一步推动执行工作的规范化、透明化、精细化,有效杜绝带病终本、带财终本、随意终本情况发生,不断提高执行公信力。三是进一步深化执行公开。要求承办人在首轮查控全部完毕后,通过易达、渝诉快执等平台向申请执行人推送案件财产查控情况;拟终本结案的案件在终本结案前还应当将最新的财产查控清单再次推送给申请执行人,保障申请执行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终本结案时,对缺少推送的案件不予审批。

二、对于您提出的规范终本结案问题

坚持把执行实施规范化工作作为重中之重,进一步把紧把严终本案件报结程序。对于拟终本的案件,除满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第一条规定的情形外,承办人需要填写《终本案件审批表》、三张清单(财产查控清单、财产处置清单、财产分配清单)并附相关佐证材料,层报至分管院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再将拟终本的案件报上一级法院执行局审查备案,备案通过后经终本管理员的再次把关后才能结案,倒逼承办人规范执行程序,穷尽执行措施。

三、对于您提出的加大查人找物力度问题

查人找物难一直是困扰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一大顽疾,为破解这一难题,长寿法院将坚定不移推进执行联动机制。

一是迭代升级联动机制。目前,长寿法院已联合区公安局建立了执行联动机制,双方就查人、扣车方面达成初步共识;与区公安局、区检察院出台《关于惩戒拒执违法行为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就打击拒执犯罪建立了组织协调机制、沟通反馈机制、快速协作机制。为进一步加强区内各执行协作联动单位资源整合和工作联动,长寿法院正在推动区里迭代升级联动机制,目前正在草拟初稿,不断推动全区执行联动机制逐步完善。

二是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常态化开展长执久安执行攻坚行动,以春雷清积骄阳练兵秋风猎赖冬日暖薪四个方面为重点,最大限度推动生效裁判执行到位,及时实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同时,依托执行110”工作机制,打造法官主导、法警保障的执行工作新模式,有效解决执行力量不足、执行实施过程对抗性强烈等长期困扰执行工作的难题。

三是持续开展终本清仓集中执行专项行动。去年,长寿法院对13675件终本案件进行了全面梳理排查,以清仓见底为目标,运用类型化案件出清方法,分层次、体系化推动终本案件稳妥有序出清,去年共出清2934件,出清率为21.46%,出清率位列全市基层法院前列。今年将继续对终本案件拉网式排查,重点针对涉企、涉民生、小标的案件,加大执行力度,用足执行措施,以实际执行战果兑现真金白银

接下来,长寿法院将深入落实代表建议,坚持问题导向,积极作为,不断完善终本结案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对终本案件的监督管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用活用好各类执行措施,推动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新时代新征程新重庆长寿华章贡献法院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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