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力发展长寿公交事业的建议
按照我区“三地一中心”的发展定位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的实际需要,建议区政府大力发展城区公交事业。
一、解决公交场站建设滞后问题
目前,我区没有规范的公交首末站和换乘枢纽站,公交车辆进场停保难。
建议:优先保障公交场站用地,对公共交通规划确定的场站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规定的,采取划拨方式供地,结合区块功能、市政规划、道路建设确定其用地的位置和面积。旧城改造或新城建设的同时要考虑公交布局,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划、建设配套的公交场站,并与城市建设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
二、规范完善公交基础设施问题
目前,我区公交港湾、站牌标志、遮雨棚等设施极不规范完善,严重影响城市形象。如火车北站属长寿窗口,没规范的公交站牌、无统一的调度设施,出站换乘公交车极不方便;现新建的城区道路、小区道路有的都没设立公交港湾、站牌、遮雨棚。
建议:由政府确定相关部门统筹管理,统一规划、设计、建设公交基础设施。
三、鼓励公共交通绿色环保发展
建议按照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要求,以节能减排为重点,大力发展低碳、高效、大容量的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加快新技术、新能源、新装备的推广应用,倡导绿色出行。并规划完善充电场地和设施以及相应的鼓励补贴政策。
四、实行公交路权优先
城区没有任何路段实施公交路权优先,而且公交站点还经常被社会车辆占用。公交运营速度下降,并进一步导致公交车发班频率和准点率降低、候车时间过长、积压乘客多而上下车秩序混乱、车内拥挤不堪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公交服务质量和运营效率。公交服务质量的下降又反过来进一步刺激私人小汽车的增加,造成进一步的拥堵。
建议:在有条件的路段实施公交路权优先;对公交站点实行严格的电子管控和交警现场纠违,严禁社会车辆占用公交站点。
五、解决公交企业政策性亏损问题
由于公交经营成本不断上涨,公交票价与合理成本倒挂,财政补贴不足,公交企业已连年累亏,老旧车辆不能及时更新,给市民的正常出行带来不利影响。
建议:
1.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公交车客运财务监控机制、效能监督考核机制,合理确定公共汽车客运财政补贴政策和价格形成机制。
2.政府应当对公交企业执行政府定价、乘客享受国家政策优惠乘车减少的收入,以及为完成开通冷僻线路、执行抢险救灾等政府指令性任务所增加的支出,应当给予补偿。
3.对公交企业在技术改造、节能减排、车辆更新等方面的投入,给予适当财政补贴。
4.将对公交企业的营运补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保障。
B类
长交委函〔2017〕136号
重庆市长寿区交通委员会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6号建议的复函
白小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长寿公交事业的建议》(第106号)收悉。经与区公安局共同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为改变我区城市公交基础设施现状,根据区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长寿区规划全覆盖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委委托重庆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开展了《长寿城区公交站场、停车港布点规划》编制工作,提出了全区城市范围了建设4个公交枢纽站,16个公交首末站,2个公交停保(维修)场的规划。上述站(场)用地通过与区规划局对接已纳入土地控制,同时《规划》已通过区规划委员会专家评审,正拟定报区规划委员会或政府常务会议审批。今后我们将结合《规划》积极招商,稳步推进站(场)设施的建设。
二、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创建文明城区要求和重大项目建设统一安排,我区今年将启动公交站台、站牌和港湾的整治。目前我委正在开展对现有及拟定新增公交线路站台、站牌和港湾的摸底排查工作,届时将由区市政局匡算投资和统一设计,区公共民生服务公司负责实施建设。
三、鼓励绿色公交方面,我委一直致力于大容量、低碳、节能等城市公共汽车推广,目前我区新增公共汽车已由过去核定载客19人/辆发展到部分线路核定载客70人/辆水平,燃料方面也由单一CNG向“气电混合”发展。我们正与区财政局协调,积极争取财政补贴,促进公交企业在今年更换公共汽车时全部购买新能源公共汽车。同时我委也积极与区发改委、规划局对接,将公共汽车充电桩纳入全区充电桩规划,为将来纯电动公共汽车的投入奠定基础。
四、针对公交中途站被其他车辆占用问题,我们将积极与区市政局等单位协调,利用今年即将开展公交站牌、站台和港湾整治机会,完善相应标志标线,同时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也将加大对公交中途站的执法力度,遏制和减少其他车辆占用公交中途站的行为,确保公共汽车能到站停靠。在公交路权优先方面,鉴于已建成区特别是凤城老城的道路状况,尚不具备施划建设公交专用道路的可能,但在新建道路方面,我们将结合道路流量、公交通行数量、道路宽度、旅客出行需求等因素,积极向区规划局、公安交巡警及建设单位呼吁,在符合条件的道路上设置“BRT公交快速通道”,实现城市道路公交路权优先战略。
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关心,希望您继续关心、支持、理解我们的工作,督促我们把交通各项工作搞得更好。
此复函已经区交委主任黄亮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交通委员会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