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扩大享受高龄津补贴政策范围的建议-重庆长寿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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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扩大享受高龄津补贴政策范围的建议
十八届一次会议
领衔 主办单位 协办单位
湛秀英 区民政局
建议正文

 

关于扩大享受高龄津补贴政策范围的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老年人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享受社会服务和社会优待的权利,参与社会发展和共享发展成果的权利。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将老龄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的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将老龄工作纳入政府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应当将老龄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增加对老龄事业的投入,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应当制定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各方面投入,促进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按照世界老龄化社会的认定标准,60岁以上老年人占总人口比例达10%以上或65岁老年人占比达7%以上,表明这个国家或地区已经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按这个标准,我区已进入老龄化社会,而且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趋势日益突出一是老年人口基数大,比例高。截至2015年底,全区户籍人口中60岁以上老年人达到19.78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21.93%(其中65岁以上老年人达到14.3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15.89%),比全国平均值(14.3%)高出7.6个百分点,比全市平均值(20.1%)高出1.83个百分点。二是老年人口增速加快。近几年,我区老年人口呈现加快增长的态势,据预测,到2025年全区老年人口将增加近10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将提高到30%左右。三是高龄化趋势明显。全区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约为2.55万人,占老年人口的12.76%,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生活环境的改善,这一比例将进一步增加。四是空巢老人数量大。据不完全统计,全区空巢和独居老人2.3万人,占老年人口的12%,其中纳入民政救助的困难老年人有6200多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国家鼓励地方建立八十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建立和完善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鼓励对具有本市户籍的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适时调整。对100周岁以上老年人的高龄津贴标准每人每月不得低于300元。具体发放范围、标准和发放办法由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制定。近几年,我区加大对老年人群体福利和社会保障政策落实力度,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生活救助等社会保障制度更加规范。但我区高龄补贴范围限于96周岁以上老龄人,与国家提倡标准有较大的差距。

建议: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提高全区老年人福利待遇,按照“低水平、广覆盖”要求,扩大享受高龄津补贴政策范围,将80岁以上老龄人都纳入高龄补贴领取范围。并随着老年人口比例增加和经济社会发展逐年提高发放标准

   

办理简述
                                                         B类

                                                  长民函〔2017〕45号

                         重庆市长寿区民政局

                    关于区人大第十八届一次会议第180号建议的复函

湛秀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扩大享受高龄津补贴政策范围的建议》(第180号)收悉,经我局认真研究办理,现复函如下:

  一、全国、全市高龄老人津贴发放情况。目前,全国只有北京、天津、上海、黑龙江、云南等省市进行了统一规范,规定按月给8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我市九龙坡、渝北、涪陵、江津等区县开展了80岁以上高龄老人津贴发放工作。

  二、我区高龄老人津贴开展情况。目前,我区执行的是长寿府办发〔2011〕174号文件,年满96—99周岁每月享受100元的补贴,百岁以上高龄老人每月享受500元补贴。2015年以来,区民政局多次对高龄津贴进行专题调研,2016年7月正式向区政府作了请示,要求调整我区高龄津贴享受范围和标准,后因诸多因素导致调整未果。

  三、关于解决80岁以上高龄津贴的措施。一是继续搞好调研。区民政局将根据您提出的建议要求,在今年继续做好全区80岁以上高龄老人的调研,摸清80以上高龄老人底数,为出台相关政策提供依据。二是将实施80岁以上高龄老人津贴纳入《长寿区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内容,积极推动此项工作的落实。三是再次向区委、区政府提出专项政策申请,力争在“十三五”时期全面落实此项工作。

  湛秀英代表,感谢您对我区民政、老龄工作的关心,相信随着我区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在区委、区政府对老龄工作的重视下,您提出的建议将会得到逐步落实。

  此复函已经民政局局长张国轩审签。感谢您对我区老龄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民政局

                                                   2017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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