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共场所设置母婴室的建议-重庆长寿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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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共场所设置母婴室的建议
十八届二次会议
领衔 主办单位 协办单位
薛向莉 区妇联 区卫生计生委
建议正文

 

关于公共场所设置母婴室的建议

 

母乳喂养渐成社会共识,然而我区商厦、公园、医院、车站等公共场所难觅母婴室,找不到可以哺乳的隐秘空间,甚至妇保医院都很难找到专供母婴哺乳的场所,有的不得不躲进厕所,还有的也只能在人来人往处就地解决,让女性们因此遭遇尴尬,不能安心喂奶,路人也感不雅。在公共场所设立母婴室这既是城市生活功能完善的一种体现,也是对妇女儿童权益的尊重及关怀。

建议:1、政府尽快将母婴室纳入城市公共场所设施建设的标准之一,至少在公交站点、医院、公园实现母婴室全覆盖,同时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大型商场、超市等企业建设母婴室,把母婴室作为标配,将公共场所建立母婴室,列入我区创建文明城市的一项硬件建设。这是对妇女儿童的关爱,也是城市文明进步的体现。真正体现了人文关怀。

2、加强对母婴室的日常管理和维护,提高管理主体的积极性。对公共场所工作人员培训,提高服务水平。

 

 

办理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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