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充分发挥禁毒教育基地作用,引领青少年-重庆长寿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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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充分发挥禁毒教育基地作用,引领青少年
十八届四次会议
领衔 主办单位 协办单位
张仁菊 区公安局
建议正文

办理简述
尊敬的张仁菊代表:

您在重庆市长寿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充分发挥禁毒教育基地作用,引领青少年远离毒品的建议”收悉。区公安局高度重视,成立专班认真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复函如下:

一、我区“落实禁毒工作主体责任,完善考核奖惩机制”整体推进情况

《禁毒法》规定禁毒工作机制是禁毒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为更好的落实主体责任,区公安局于2020年4月28日在区政府常务会上对此项工作做了专题汇报,区委区府把禁毒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年度工作目标、领导考评、平安建设,每年对禁毒工作开展表彰奖励,区委政法委、区纪委监委、区人社局、区卫健委等配合区禁毒委实施。

二、我区禁毒教育基地使用情况

经与区教委沟通协调,区教委制订《长寿区中小学生走进毒品预防教育基地接受教育工作方案》,计划自2020年9月起,每

年组织初一年级全体学生(7000人左右)开展禁毒教育基地参观活动,区禁毒办做好配合。由教委统筹安排时间参观学习,每学年春季、秋季各10周,每周两天,每天组织约180人参观。学生参观禁毒教育基地交通费用每年约3万元,由公安转移支付禁毒补助专款中列支,区公安局划区教委开支。

三、我区教育基地建设及维护情况

我区禁毒教育基地于2018年底建设完成,2019年投入使用,为增强禁毒宣传教育的实效,增强场馆吸引性、趣味性,最大程度提高展示效果,使体验者从中得到更好的教育,区公安局预计每三年对禁毒教育基地的相关设备及内容进行升级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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