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周黎代表:
您在重庆市长寿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红绿灯杆提档升级的建议”收悉。区公安局高度重视,成立专班认真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复函如下:
近年,区公安局以文明长寿工作为契机,紧紧围绕“压事故、保畅通”,大力开展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
您所提出的红绿灯杆提档升级问题,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令》292号相关要求,公安局只负责交通设施维护管理,新建交通设施不属于公安局职责范围。且您所建议的在新安装或者更换红绿灯的路段引进显示灯和连杆都有灯光的红绿灯与GB14886--2016《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不符。经调研,显示灯有两个或者三个会显现不同颜色的灯光,若连杆也显现灯光色可能会对驾驶员造成误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