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杨洪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我区夜经济发展的建议》(第172号)已收悉。经我委认真研究,现将答复如下:
一、夜经济对我区经济发展的意义
一座城市的活力都在这座城市的夜晚,夜间经济能体现一个城市的生活品质与文化创新,是顺应品质化、体验化消费升级趋势的商业选择,是一座城市抢占消费市场制高点的重要风口。作为经济稳定的“压舱石”,夜间消费已连续6年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第一拉动力。
长寿区夜间文化旅游消费主要集中在城区,部分节日和文化旅游活动期间在长寿湖旅游区及部分重点街镇也有布局。全区现有接待床位数约12000个,2019全年接待过夜游客约75万人,其中外国客人约5000人。
近年来,重庆市高度重视发展夜间经济,注重产业间的协同拉动作用,把发展夜间经济融入到全市商务经济工作的发展重点规划当中,认真有序开展各项工作。根据全市统一安排部署,区商务委也将夜经济纳入全区商务工作的重点工作来抓。
二、发展夜经济的具体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结合宦委员建议,由区旅游经济大发展推进小组统筹推进长寿区“夜间文化旅游消费集聚区”试点创建工作,日常工作由长寿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牵头负责。区商务委和区级各部门、各街镇结合实际推动辖区夜间文化旅游消费工作。抓好与国际消费中心城市长寿建设方案有关工作的衔接。
(二)落实配套服务。延长公交车收车时间,推动文化旅游消费集聚区公交车与区县际客运班车、高铁车次的有效衔接。落实商务、公安、城管、应急、气象、供电、燃气、通讯、环卫等单位的夜间管理服务职责与措施。推进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公共厕所、停车场、无障碍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公共停车智能服务系统建设。在现有灯光设施基础上,将重要广场、夜市等打造成为夜景观节点,通过主题啤酒节、火锅节等活动,打造不夜商圈。
(三)强化宣传引导。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和平台,开展夜间旅游系列宣传推广,向广大游客提供丰富的夜间旅游消费服务资讯。充分运用旅游网络营销渠道,实现全方位、多层级、立体化的夜间旅游营销,吸引更多游客夜间休闲、娱乐和消费。
(四)确保资金投入。将宏观指导和市场机制进行有机结合,降低准入门槛,开放街区摆卖管制,简化审批程序,提供税费减免等政策,吸引企业和个人参与夜经济建设;增设夜间补贴,实行带薪轮休等奖励措施,提高管理者积极性。区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明确支持办法,对夜间文化旅游消费集聚区创建工作的部分建设项目、业态引进等予以支持。区旅游经济大发展推进小组成员单位整合现有政策、资金统筹用于夜间文化旅游消费区建设工作,长寿古镇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长寿生态旅业开发有限公司分别承担各自范围内的项目建设、招商、管理、运营等目标任务。
(五)制定实施规划。优化完善菩提古镇景区路牌、商家导视牌夜间可视化,重点打造菩提古镇千寿广场、千美印象综艺馆、万寿公园、城隍庙露天剧场、文创产业园、巾帼创业街等核心夜游场所;加快提升青龙溪、万寿河水系、水车的动感和可参与性;大力引进体验性、参与性消费业态;积极开发菩提古镇夜间游览项目和游览线路。加快建设菩提山滑道,改造实施菩提广场音乐喷泉项目,推动菩提山菩提桥、菩提广场、菩提圣灯等主要场所实现夜间开放。开发菩提山夜览星空、日出观景等旅游项目。推进文创街-小黑酒吧-巾帼创业街-夜市街区建设,引进传统工艺、文创产品、老字号、非遗、特产等品牌店,培育体验式消费业态,发展夜间文旅商品集市。组织举办各类美食节、小吃节等活动,激发夜间餐饮消费活力。大力支持24小时便利店和24小时餐饮店加快发展。积极开展音乐节、灯光秀等多种形式的夜游主题活动。加强夜间惠民电影放映。支持歌舞娱乐场所、露天卡拉OK等业态规范发展。丰富台球、乒乓球、投篮机等传统小项目,发展室内足球、室内赛车等新型体验项目。积极支持新型数字娱乐类项目加快发展。积极开展文化旅游商品夜间拍卖、体育彩票夜间销售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