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拓宽渡舟街道村级公路的建议-重庆长寿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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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件]关于拓宽渡舟街道村级公路的建议
十九届一次会议
领衔 主办单位 协办单位
[渡舟街道]罗兴建 区交通局
建议正文

一、渡舟街道村级公路现状

渡舟街道现有村组公路约240公里右,除2018年新硬化的总长10公里村级公路宽度为5米外,其余已硬化的村组公路均为3.3米。

二、存在主要问题及原因

1、2019年渡舟街道村级道路改造四好公路约10公里,其余辖区村道基础设施落后,配套不完善,制约了乡村振兴的实施。

2、多数村级公路宽度均为3米,安装了防护栏后,公路就只过一辆小汽车,行人就无法通过,安全隐患突出,群众意见大。

三、建议

为全面深入推进农村公路与乡村旅游深度融合,进一步提升该辖区配套基础设施水平,建议将渡舟街道辖区内2007年硬化的未改造为“四好公路”村级道路进行改造,由原有宽度为3.3米的村级公路,按照现建设四好公路标准,将宽度扩宽为5米并实施硬化,确保渡舟街道辖区群众的安全出行,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实施打下坚实的基础。

办理简述

罗兴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拓宽渡舟街道村级公路的建议》(第34号)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公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村道公路的建设、管理和养护责任主体为街镇和行政村,公路建设和管理应由村民通过“一事一议”程序在自行调整土地和筹集缺口资金后实施。目前我区村道公路建设的业主原则上由所在街镇承担,国家进行资金补助。根据“四好农村路”计划申报要求,原则上路线长度应在500米以上、路基已基本形成等方可纳入补助范围。

“十四五”我区计划实施“四好农村路”通畅工程约200公里,渡舟街道上报“四好农村路”项目建设计划6.5公里,并已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在2021年底将该建设计划纳入发改委牵头的桃花溪流域综合整治项目,后因资金问题,该项目中的农村公

路建设计划部分取消。又因该计划项目单公里造价远超我局补助,需渡舟街道筹集资金缺口后向我局申报纳入“四好农村路”建设计划。同时建议渡舟街道对辖区内能促进旅游和产业发展,有效增加村民收入的需升级改造的农村公路进行梳理,在完成土地调整后,我局根据资金到位情况统筹安排全区建设计划。

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关心,希望您继续关心、支持、理解我们的工作,促进我们把交通各项工作搞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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