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移交云台镇村级污水处理站的建议-重庆长寿人大
首页 人大简介 机构设置 重要会议 监督工作 决议决定 人事任免 代表工作 议案建议 自身建设 街镇人大
[第363号]关于移交云台镇村级污水处理站的建议
十九届区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
领衔 主办单位 协办单位
[云台镇]陶治国 区生态 环境局 云台镇政府
建议正文

一、基本情况

为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解决环境突出问题,云台镇于2015年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共修建黄葛村、青云村和鲤鱼村三座污水处理站、两个污水泵站和相应污水管网等污水处理设施。2016年,长寿区与重庆市环投签署协议,将长寿区农村污水处理站移交市环投管理运行(含黄葛村、青云村和鲤鱼村污水处理站)。

二、存在的问题

2018年,三座污水处理厂已基本建成。但由于建设方一直未完成收尾工作,不提供完工资料,不进行验收工作,导致项目无法进行结算、资金结算和正常移交。为保护龙溪河的水质和生态环境,我镇自筹资金对污水处理站进行整修和运行,截止2023年1月,累计已使用经费合计68.45万元(一是安排专人对污水处理站、泵站、管网进行巡查、维护共63个月小计44万元;二是缴纳污水处理站、泵站的电费共63个月小计9.45万元;三是对管道进行及时疏通,对泵站和污水处理站进行维修小计15万元)。

三、建议

由于我镇财力有限,且无运行管理污水处理设施的能力和资质。建议根据原长寿区与重庆市环投协议精神,将黄葛村、青云村和鲤鱼村三座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线设备,进行移交统一运维,同时对我镇已支付的68.45万元进行补偿。

办理简述

陶治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移交云台镇村级污水处理站的建议》(第363号)已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提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改善长寿区农村环境质量,长寿区先后建成并投运村级生活污水集中式处理设施17座,其中设计日处理能力500立方的2座,30-400立方的15座,分布于云集、云台、长寿湖等10个街镇15个行政村。根据长寿区政府与重庆市环投集团签订的协议,长寿区村级污水处理站均应移交市环投集团进行运维,但黄葛、青云、鲤鱼等5座污水处理站由于一直未竣工验收,导致未能完成移交,目前仍由所在街镇负责日常运维。

一、关于移交云台镇村级污水处理站的建议

因为云台镇黄葛、青云、鲤鱼3座村级污水处理站一直未按要求完成验收工作,导致移交工作未能完成。 建议云台镇政府作为该项目业主,积极协调或通过法律途径督促建设方提供项目完工资料,完成项目验收。我局将积极协调区住房城乡建委和环投集团,力争早日将全部村级污水处理设施纳入统一运维管理,逐步解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中存在的弊端。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式处理设施的环境监管,会同区住房城乡建委、环投集团等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加强部门街镇沟通协作、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加大对污水处理设施的巡查和监测力度,确保水质稳定达标,农村生态环境安全。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希望您继续关心、支持、理解我们的工作,促进我们把生态环境各项工作搞得更好。

相关议案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