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促进法》于2021年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共五章五十五条,2022年1月1日起实施。它的出台从转变家长教育观念入手,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个性与特长的发展,利于‘双减’政策落地生根。
《家庭教育促进法》通过对家长的家庭教育指导,帮助家长转变教育观念,帮助家长建立正确的成才观,引导家庭教育良性发展,从追求孩子的学习成绩转变到关心孩子的全面发展、终身发展上来。”当前家庭教育的痛点主要体现在强迫孩子学习与自身不爱学习、渴望沟通与不擅沟通、物质条件优越与精神生活贫瘠等方面矛盾。“家庭教育立法,切实找到学生、家长、学校、社会对‘教育’认识的最大公约数,开创家校协同的新局面。”
该法的出台有助于解决我国当前未成年人家庭监护方面存在的两大薄弱环节——养而不教和教而不当。“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在跟家长接触过程中能看到很多家长有‘盲养’的现象,也就是根据老经验或自己的想法养孩子,而不是根据孩子的身心发育特点和需求。”同时,也有家长把“暴力”视作家庭教育的一种方式,或者漠视孩子身心发展的需要,“比如,有的孩子心理健康已经出现严重问题,急需心理或者医疗帮助,但家长采取回避或者不闻不问的态度。这都不利于青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
《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普法工作势在必行,“不仅提示家长要承担相应的家庭教育责任,也要求社会各部门支持家长或者帮助家长学会如何教育孩子。”
建议:一是教育部门、妇联、工会、司法部门等及时整理未成年人家庭监护失当的相关案例,通过媒体广泛宣传,指导群团组织、教育机构的相关普法工作。
二是政府相关部门制作《家庭教育促进法》普及读本,妇联、工会、少儿工委等群团组织在社区通过海报、发放读本、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渗透宣传《家庭教育促进法》;将普及宣传该法作为“儿童之家”近年的一项重要活动内容,引导社区内的家长团体分享讨论。
三是充分发挥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家长学校、家教中心的教育阵地作用,请相关法律和教育专家做专题解读、组织家长展开主题讨论等多种形式开展普法活动。并通过主流媒体开展相关主题的广泛宣传。
四是对新婚夫妇和新育夫妇进行必要的教育培训,取得相应的家庭教育理念、育人知识及家庭生活的合格证书。做到家庭问题有预见、问题解决有方案、家庭生活共创造、家人陪伴共成长。
五是强化供给,规范监管,探索“互联网+”服务模式。加强妇联、学校、工会等组织的普惠性家庭教育服务的高质量供给,规范监管市场家庭教育服务,培育专业型家庭教育服务人才,学校与专业机构以及与社区支援者等联动,运用互联网技术,探索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家庭教育服务新样式。
区教委高度重视家庭教育工作,尤其重视《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宣传和落实,牵头组建家庭教育教研队伍,加强家庭教育讲师人才培养,积极开展家庭教育相关课题的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为深入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广泛宣传现代家庭教育知识,提升广大家长的思想道德素质和实施家庭教育的能力,我委围绕“家校协同,让孩子健康成长”的主题,开展了一系列家庭教育主题宣传活动。
一是成立家庭教育指导站。我委与妇联等单位一起,挂牌成立长寿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开展我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理论研究及家校社共育监测评估工作,指导成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2个,加强家校社共育评估监测政策、理论与技术的研究,开发家校社共育课程教材资源。关爱特殊人群家庭教育,为留守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的父母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二是组织专家进校园、进社区。区教委和妇联联合举办4场家庭教育专题讲座,邀请了中国心理学学会会员、重庆女性文化促进会监事、重庆正好心理咨询首席咨询师、重庆市妇联巾帼志愿者协会理事、重庆正心家庭教育发展服务中心主任郑勇利老师为家长做讲座,郑老师从“家庭关系优于家庭教育”等方面多角度剖析良好亲子关系的成因,通过举例子、讲道理等方式,深入浅出地为在场家长讲述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共400余人参加活动。
三是举办家庭教育公益活动。组织长寿区家庭教育志愿者和青少年活动中心心理健康教育志愿者走进学校开展公益讲座,为有需要的学生作心理辅导,走进社区给家长作家庭教育方法辅导,共计开展5场活动,惠及50多个家庭。
四是召开家庭教育分享会。开展家庭教育实务调研,宣传推广家庭教育经验成果。指导学校建设家长学校,开展家校社共育工作。各学校组织教师、家长召开家庭教育分享会,川维中学、桃源小学和晶山小学的家长参加了重庆市新时代家校共育与家长学校专业化建设观摩交流活动,并作大会分享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