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高乡村医生待遇的建议-重庆长寿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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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5号]关于提高乡村医生待遇的建议
十九届区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
领衔 主办单位 协办单位
[但渡镇]柳竺 区卫生健康委
建议正文

乡村医生是一支具有中国特色的基层卫生服务队伍。随着我国老龄化社会的到来,慢性病病人日渐增多,“老弱病残”、“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问题日益突出,乡村医生将成为农村卫生工作的主力军。农村的基本医疗保障和公共卫生离不开乡村医生,非典型病原体肺炎和新冠肺炎疫情等重大疫情防控中,乡村医生做出了重要的贡献。随着农村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入,公共卫生项目的全面开展,村医的任务越来越重。但是目前村医队伍存在待遇低、保障不到位,人才断层等问题,制约了村医队伍的发展。      

 一、存在的问题                            

(一)身份不明确。乡村医生的身份一直以来处于半农半医的尴尬境地,说是医生又是编制外人员,既无工资也无社会保障,不得不种地为辅,说是农民又没有完全种地,又不得不从医济生。

(二)待遇相对较低。由于村卫生室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无利润可言,村医的待遇仅靠上级拨付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一般诊疗费,收入有限,还缺乏养老保险。导致乡村医生积极性不高。       

(三)村医工作量大,人才断层现象严重。除履行自己的基本医疗工作外,按照规定,村医还担负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量大,还要承担一定的行医风险。由于待遇低、保障不到位,很多人不愿意从事村医工作。                         

二、建议                                    

(一)明确乡村医生身份。通过优化整合乡村医生队伍,把可用的人员留下,把老弱病残的人员妥善安置清退。整合之后的人员明确身份,积极稳妥推进乡村医生“乡聘村用”机制,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由乡镇卫生院管理,卫生院与村医签订合同,村医身份由农民转为卫生院编外聘用人员,成为卫生院职工,有助于形成紧密型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体系。聘用乡村医生岗位由区卫生健康部门统筹分配到乡镇卫生院,各乡镇卫生院统一纳入岗位管理并调配到村卫生室工作。财政应按一定比例对“乡聘村用”村医的养老、医疗保险等支出应给予补助,合理分担成本,打消乡镇卫生院的顾虑。有些村医通过自己努力已经被医院招聘为在编职工,继续从事卫生工作的,应当将以前从事村医的实际年限认定工龄。有必要纳入编制内,结合乡村医生一体化,统一管理。 

(二)建立完善村医保障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乡村医生保障制度。通过转变乡村医生身份,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养老保险所需经费由财政、村医个人按照一定比例共同承担,使村医实现老有所养。为村医购买工伤保险及医疗保险,降低职业风险,解决后顾之忧。  

(三)逐步提高村医待遇。乡村医生收入由定额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定额工资由财政托底,每月固定拨给每名村医固定经费。绩效工资由基本卫生服务补助经费、一般诊疗服务收入、基本药物制度补助经费组成。岗位补助多样化保障乡村医生合理收入。要综合考虑辖区服务人口,实际需要和地理条件等因素制定激励政策,提高艰苦偏远地区村医待遇。建立村医奖惩机制,明确职责、严格奖惩,更好地调动村医工作的积极性。逐步提高退出村医的生活补助标准。

办理简述

诚如您所言,乡村医生是一支具有中国特色的基层卫生服务队伍。随着我国老龄化社会的到来,慢性病病人日渐增多,“老弱病残”、“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问题日益突出,乡村医生将成为农村卫生工作的主力军。农村的基本医疗保障和公共卫生离不开乡村医生,非典型病原体肺炎和新冠肺炎疫情等重大疫情防控中,乡村医生做出了重要的贡献。我委将高度重视您的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提高乡村医生待遇,优化乡村医生队伍,提高村卫生室服务能力。

一、探索开展“乡聘村用”改革,稳定村医队伍

根据《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开展卫生人才“乡聘村用”工作的指导意见》,我委组织基层医疗机构负责人到云阳、垫江、荣昌等区县考察学习,积极推进乡村医生“乡聘村用”改革。探索利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余编,或者采用编外聘用的方式,由各街镇卫生院招聘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到村卫生室工作,其中在岗村医优先聘用,由其所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工资和福利待遇。由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筹实施辖区村镇卫生健康一体化服务管理,组建专职乡村巡回服务医生团队,由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采用派驻、巡诊等方式在人口比较集中的村居开展卫生健康服务。

二、积极推动“村医养老”政策,调整村医结构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要求,我委正会同相关部门,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广泛积极的开展乡村医生队伍改革、待遇保障、结构优化等问题综合调研,努力推动村医养老退出政策的出台。解决村医后顾之忧,让60岁以上、服务能力差或不愿继续服务村卫生室的乡村医生优化离岗退出。同时,与人社部门积极探索建立定向培养医学大学生乡村医生制度,补充村医队伍,优化村医队伍结构。

三、全力保障村医收入待遇,优化村医队伍

我委严格落实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基本药物制度补助、一般诊疗费政策,根据考核动态调整补助标准,村医干得多,干得好,收入就越多,逐步提高乡村医生收入。严格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要求,由政府向村医购买公共卫生服务,村卫生室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量及相应补助经费比例均达到40%,保障村医收入和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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