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居住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建议-重庆长寿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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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0号]关于促进居住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建议
十九届区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
领衔 主办单位 协办单位
[晏家街道]杨雪 区民政局
建议正文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第一标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居住社区是城市居民生活和城市治理的基本单元。据研究,我国城市居民平均约75%的时间在居住社区中度过,到2035年,我国有约70%人口生活在居住社区。居住社区越来越成为提供社会基本公共服务、开展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当前,居住社区存在规划不合理、设施不完善、公共活动空间不足、物业管理覆盖面不高、管理机制不健全等突出问题和短板,与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还有较大差距。

近年来,厦门、沈阳等地探索开展了完整居住社区建设工作,通过建设完善的社区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创造宜居的社区公共环境,营造体现地方特色的社区文化,构建了完整的环境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体系,满足了社区居民的基本生活需要,有效提升了基层治理的现代化水平,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发挥了重要“稳压器”作用。从地方实践经验看,解决社区建设和治理难题必须建立系统性、整体性思维方式,必须构建承载各部门建设要求和各领域资金资源的物质空间,必须形成统筹协调政府、企业、群众各方意愿的行动载体。

一、城市优化发展目标旗帜好,但居住社区服务项目供给不足。

近年来,许多城市都把城市更新作为解决城市病、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有力抓手,针对城市发展进入城市更新重要时期所面临的突出问题和短板,严格落实城市更新底线要求,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把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的要求落实到社区层面,加强构建社区发展、社区治理、社区生活等,夯实城市现代治理的底部支撑,推动城市结构优化、功能完善和品质提升。例如巧妙利用城市窗口,有机植入美观感受设施,丰富城市街巷肌理(近期,我们可以发现桃花转盘正在被“装修”,它位于长寿城区中心位置,衔接凤城老城区与桃花新城的交通支点,彰显着长寿城区的城市形象和城市品质,我区将实施桃花转盘景观提升项目,进一步提升城市整体形象,通过疏林草地与花境结合的栽植方式打造简洁大气、视线通透的景观,形成具有对称美、统一美的周边绿化景观,同时凸显门户交通节点塑造形象展示窗口);发展社区商业,营造多元消费场景(长寿金科美邻汇、爱琴海购物中心正在积极招商中);改造老旧小区,提倡居民自治(未来5年,我区将把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作为城市有机更新的重要载体,积极适应城市内涵增长创新发展的要求,完善基础设施,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品质提升。2025年的年底前,基本完成城区2000年底前建成老旧小区的改造提升工作,实现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应改尽改总体目标,约3.9万户居民将从中受益。计划打造1个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重点示范项目,4个重点项目,52个一般项目)。一个城市的优化不应该仅仅体现在大局处的发展,也应该加强社区公共服务管理,延伸居住社区内部,打通最后一百米,但是目前居民社区配套环境的发展趋势却显示缓慢。现在很多住宅建设从“买方市场”走向“卖方市场”后,开发建设单位开始从环境轻配套设施,常常以“生态”“景观”作为卖点,希望通过漂亮的绿地和高档的环境吸引住户,而往往忽略公共设施配套的建设,尤其是公益性设施更是无人问津,尤其是一些老居住社区的老年活动中心、健身设施场所、观赏性景点都出现缺项、规模缩小、缺失性管理等情况。

二、居住社区公共服务体系不全面

(一)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落后、更新缓慢。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对居住周围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同时也迫切需要建设配套的停车场、建设活动中心、卫生服务站等公共设施,但由于受旧规划管理体制的制约,社区内各项公共服务设施未能跟上居民的需求变化,如造型杂乱,缺乏观赏价值,不能体现社区应有的亲切感和独特的社区文化,以及使用功能单一,技术落后等问题,不能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与精神文化需求。在一些旧城区,由于拆迁、安置、重建不协调,导致原有公共设施陈旧简陋、数量少、面积窄,或者是不适合现在使用功能等落后现象,造成配备落后的原因主要是建设与规划、管理与需求的脱节。

(二)部分社区公共设施的使用率较低。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区各项公共服务设施的使用率与原规划设计标准出现差异。除了与百姓日常衣食住行打交道较为频繁的社区公共设施使用率比标准偏高,甚至造成供不应求之外,其他的公共设施使用率普遍低下,个别则长期闲置,少人问津,老化、生锈、蒙尘,造成资源浪费。造成该局面一方面是由于社区公共设施建设的定位上的单一性,因其整体配套、功能、技术、造型、服务大多偏向于面向普通健康的中青年人群,而此类人群是家庭社会责任的主要承担者,早出晚归,忙于工作,下班后以室内活动为主,无暇使用社区公共设施。对社区公共设施使用较为青睐的老年群体因在社区公共设施建设初期的定位中处于弱势,因此导致诸如一些科技型的自助终端和部分操作难度较大的健身设施的使用率较低。另一方面是由于社会发展与生活方式的改变,如社区中设置的图书馆与文化馆的使用率不高,主要是因为社会的发展与科技的进步使得人们获取信息的手段大大增强,人们可以通过电视和计算机新媒介等代替传统的纸面文字来获取信息。

(三)社区公共设施的管理与维护问题以及居民的保护意识薄弱。社区公共设施的管理、维护与完善有待重视,这与社区物业的服务效力有很大关系。大部分社区只关注一次性的投入建设,缺乏后续管理,导致一些使用率较高的道路、电梯、公共座椅、照明灯具、垃圾桶等存在部分缺失、功能损坏的问题,且长期未得到维修和更换。而另外一些长期闲置的公共设施也未能得以拆除和调整,又缺乏应有的日常维护,最终往往导致公共服务设施坏损或报废。同时,居民对社区各项公共服务设施的保护意识薄弱也是造成公共设施损坏的重要原因。设施的完善,除了建设好外,还必须加以保护,居民有权利也有义务保护社区里的各项公共设施。

三、居民对社区组织依赖性愈强,但组织可提供服务能力有限

社区组织结构欠完善。在一个社区组织中,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治安小组等都是由社区干部来担任,人员配备规模又小(一般为7—8人),加上目前社区的行政事务越来越多,难以出户,又承担大量社会事务,显得对外服务精力分配不足,导致社区教育、文化、卫生等工作开展少而单一,影响了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这样的局面最容易造成管理上的混乱,组织内人员的随时变化使得组织运行不稳定,从而影响社区工作的效率。社区公共服务的开展需要的是长久而稳定的供给,需要普遍的适用,而这种普遍性在对组织运行的要求上应该是注重组织结构完整,组织内各部门的配合与协调,否则关系到公共服务的大量事务没有办法解决。

社区功能场所有限。仅仅建立一个社区服务中心,根据上面的要求要统一设置党建工作、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物业管理、警务综治、公共事业等服务站,还有会议室、档案室、图书阅览室、多功能活动室等,但实际上社区根本这么大的面积来满足功能场所的要求。

四、促进居住社区基层配套设施建设的建议

(一)加强政府干预。住房商品化后,社区开发主体由政府转变为房地产开发商,社区公共设施建设的关注点也由公平为主导转向追求经营益。要保证社区公共设施建设公平性与效率性的平衡,必然需要有相应的政策法规对其进行规范。作为公共干预的主体,政府应当明确功能、摆正位置,不能缺位也不能错位,积极主动地介入社区公共设施的开发建设。对于一些福利性设施可适当增加公共财政支出,独立投资建设;也可与开发商协作,在保证公平的前提下,给予某些政策倾斜、鼓励某些社区公共设施的建设,灵活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手段,对市场进行有效引导。

(二)培育居民社区自治意识。近些年,虽然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普遍增强,但总体上,社区居民参与程度不高,大多时候还是政府发动、组织的状态。在社区建设的初始阶段,用政府的行政力量推动,是非常必要的,通过各种形式教育、启发、引导居民群众认识并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认识参与管理社区事务和参与社区活动的责任,将“社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的口号变为实际行动。

(三)进一步明确社区工作体系,壮大社区建设工作力量。首先要理顺乡镇及各职能部门的行政管理与社区关系,明确责任主体和职责范围,改变政社不分的体制,实现社区依法自治;其次,政府职能部门工作确需社区完成的行政工作和群团工作任务,实行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凡属街道办事处和职能部门自身应当做好的工作,不得硬性推给社区;凡需要社区承担或参与的工作任务,按照责权利统一的原则,做到人员配置到社区,工作重心到社区,工作经费到社区。

(五)基础设施需要以人为本,体现多元化建设。居民作为公共设施的最终使用者,应重视表达和参与权。每个社区都有区别于其他社区的地方,加强对公共服务设施的调研和需求预测,根据每个社区不同的布局情况、人口结构、周边环境,然后征求当地居民的意见,在基础设施中体现地方特色和人性特点,因地制宜来确定该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方向,科学配置更容易被居民接受,而不是笼统地把“居民需求”作为一个整体概念来看待。

(六)充实社区公共服务硬件和软件建设。一是有条件地逐步扩建社区活动场所,社区发展需要依托活动场所,有了场所才有服务的可能性,才能促进居住社区的配套设施建设发展。可以从挑选有条件扩展活动场所的社区开始,逐步完善活动场所建设,拓展社区服务领域,丰富社区服务内容。二是要加强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延长公共服务设施的使用寿命,确保已有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能够可持续地为社区居民服务。三是可以出台相关政策,建立财政补贴政策和奖励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其他组织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对于社区居民而言,鼓励和支持居民参与社区文化建设,如通过举办文艺表演大赛、社区历史撰写、社区人文风采展示、文明社区建设、社区发展我做主等活动,增强居民的参与度,建设社区特色文化,加强社区居民的凝聚力和归属感。

 

办理简述

一、关于居住社区服务项目供给不足和体系不全面的事宜

长寿区目前有49个城市社区,较早成立的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存在配套落后、使用率低、管理和维护不到位等问题,为此,区民政局按照市民政的总体部署,2019年印发了《长寿区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文件,明确了各社区按照每100户不低于30个平方的综合服务设施要求进行完善,有条件的可以通过改扩建的方式增补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也可以通过协商、租用等方式解决,由各镇街具体牵头落实,也鼓励社区主动寻找辖区闲置的房屋用于完善社区综合服务体,尽可能为辖区群众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设施空间。

二、关于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加强政府干预方面的事宜

加强政府干预方面,根据《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长寿区开发建设单位无偿提供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实施细则的通知》(长寿府办发〔2016〕195号)文件精神,区政府于2016年开始落实社区工作用房相应措施,并由区民政局具体审核、区规资局统一把关,新建楼盘按照相关标准无偿提供相应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用房。

培育居民社区自治意识方面,建议社区充分利用好居民小组长、居民代表、网格员、党员等重要人群,开展院坝会等方式,落实好综合服务设施自我监管、自我维护,调动居民参与综合服务设施的建设及管护的积极性,落实好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理念。

为社区干部减负方面,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9年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自治及协助政府工作事项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23号),2021年印发了《关于印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2021年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119号),明确了村(居)民委员会自治事项有23项、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有30项、负面清单7项,长寿区民政局要转发了相关文件,并督促镇街落实文件精神。近期,市民政局《关于再次征求《重庆市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重点措施(送审稿)》和涉村(社区)事项“四清单一目录”(送审稿)意见的函》(2023—246),形成了《重庆市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重点措施(送审稿)》、涉村(社区)事项“四清单一目录”(2023年版)(送审稿),待正式文件印发后,区民政局将联合区级相关部门将积极落实社区减负增效工作。

您提到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多元化配置方面,需要每个社区根据辖区的现有资源及居民需求进行充分调研后,提出贴合社区实际的综合服务方案,如有需求,您可以提出个性化的需求后,按照程序报给相应的镇街,由镇街组织协调并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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