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群众生活水平逐渐提高,如何便捷出行、快速出行成为农村群众思考的问题,一些老年人为了出行方便、圆自己的汽车梦,老年代步车、电动三轮车等应运而生,接下来的问题就是,这些代步车的操作者们一是由于年纪比较大反映迟钝、二是是没有经过交通安全知识培训的,更没有交通法规的概念、在道路行驶中不懂交通规则,超载拉人发生伤亡的事故在农村逐渐成为农村交通安全的痛点。涉及三轮车、代步车发生的恶性交通事故时有发生,仅去年长寿就发生三轮车一次伤亡2-3人的事故好几起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
二、建议
如何改变现状,切实改善农村地区群众出行安全经过走访提出如下意见:
1、强化源头管理:出台相应的规定对销售老年代步车、电动三轮车的经销商强化对购买者交通安全常识、法律法规宣传的义务,并做好交通安全知识、法规的告知书,让购买、使用者能够知道车辆在道路上行驶必须了解的规则、否则购买者因此出现交通事故销售者同样追究相关责任。
2、规范车辆拥有者、使用者购买保险:很多老年代步车、电动三轮车由于属于非机动车未及时购买保险、加之属于非机动车往往不在交通执法者执法范围、只是口头提醒注意事项、相关部门要规范车辆拥有者、使用者积极购买人身意外险、三者责任险等保险出台相应的规定未购买这些保险的不能在路上行驶,规避不必要的社会风险。
3、在农村各村居设立专门的全日制交通安全公益性岗位、天天上岗走村入户负责辖区交通安全知识、法律法规宣传、轻微交通违法行为纠正、劝导、相关证件查验等工作;防微杜渐及时有效改善农村老年代步车、电动三轮车安全行驶的问题从而改善农村地区群众安全出行,同时还可以有效促进农村地区安全稳定工作得到进一步提升。
4、大力改善农村地区交通现状、早日实现农村地区客运班车公交化、提高农村地区客车通行覆盖率,确保群众出行经济方便快捷。
一、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我局交巡警支队车管大队利用“流动车管所”上门服务的契机,进乡镇、进农村院坝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向农村地区群众讲解购买和驾驶不符合国家标准且无法办理车辆登记的低速电动车(包括老年代步车、电动三轮车)带来的严重危害性,积极发放宣传资料,营造浓厚的宣传教育氛围,树牢农村地区群众的交通守法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
二、强化源头管理
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违规生产销售低速电动车的厂商开展监督检查,要求店铺商家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合法诚信经营,对发现违规生产销售、改装低速电动车的情况及时通知市场监管等部门予以查处,从源头上消除低速电动车的安全隐患。
三、协调保险机构推出可行性保险
我局交巡警支队策动“警保联动”机制,积极协调保险机构,为违标低速电动车使用者推出《非机动车责任保险》,劝导其主动自愿购买,确保发生交通事故后有一定的赔偿能力,有效促进社会稳定发展。
四、充分利用现有劝导站开展工作
(一)因最初设立劝导站时,长寿区实行以街镇为主、区财政补贴的方式对劝导站运行经费予以保障,区财政对劝导站按照每年每个运行经费不低于5000元予以保障。所以,设立交通安全公益性岗位需由街镇牵头建设,我单位依托“道安办”平台按照《重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渝人社发〔2016〕239号),支持镇街按条件、按程序将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纳入公益性岗位负责督促和指导。
(二)现全区共有劝导站149个,其中警森合作劝导站17个,警保合作劝导站22个,警森保合作劝导站3个,其余劝导站110个。根据市道安办统一安排及辖区实际,现全区劝导站实行逢赶场日、节假日及重要时段上岗的运行模式,上岗时段警保联动劝导站每天上岗时间不少于6小时,其余劝导站每天上岗时间不少于4小时,严格履行“看、查、劝、宣、纠、报、封”七大勤务要求。
下一步,依托“道安办”平台一要加强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策动加大对劝导站的经费保障。二要督促、指导镇街一是加强对各自领域职责范围内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责任、管理措施的细化落实;二是进一步强化镇街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督检查;三是加强劝导站建设和运行经费的保障,加大专职化劝导站建设、将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纳入公益性岗位的力度,整合治安巡逻、森林防火、烟花爆竹等职能,强化“一站多能”,增加劝导员收入。三要加大对劝导站的指导、督促,使劝导站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起到减少事故量、预防大事故的作用。
五、您提出农村地区客运班车公交化,提高农村地区客车通行覆盖率的建议。增开公交线路、客运线路的职权单位为区交通局,为此,我单位积极配合相关职权单位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