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城镇化的推进,我区越来越多农民群体为了提高家庭收入、孩子接受较好教育以及追求美好居住环境等,离开了祖祖辈辈生活的村庄,走向了小城镇、大城市工作生活,造成农村闲置宅基地及房屋较多,这个现象令人担忧、应当重视,值得研究和深思。
一、农村闲置宅基地及房屋原因分析
随着农村幼儿园、小学、中学的撤并,教育资源相对集中到乡镇和县城,父辈们又担负起到城镇照看孙辈的责任,跟随子女在城区购房定居生活。父辈们的家乡情结、“祖宅”以及落叶归根传统观念的影响,一般都会在村里留住宅基地或房屋,但多数宅基地、房屋长年闲置甚至废弃。
产权流转不畅造成的闲置。近年来农村人口加快向城镇流动,留在农村的人越来越少,现行法律规定,农村房屋(宅基地)只能在本集体组织内部买卖,非本集体组织户口、城镇户口的不能购买,就是购买了也不能享受农村人的拆迁政策,农村房屋(宅基地)流转不畅,需要购买房屋(宅基地)的本村人更少,农村房屋(宅基地)既不好卖也卖不出好价钱,造成很多农村房屋(宅基地)闲置。
二、农村闲置宅基地及房屋带来的影响
影响村容村貌、阻碍乡村振兴。长时间无人居住的闲置房屋,有的屋面破漏,有的门窗坏损,有的甚至断墙残壁存有严重的安全隐患,显得村容村貌破落难看、村庄环境杂乱脏差。因房屋长期无人居住,村民不愿意修缮。镇村两级对待农村闲置房屋,存在左右为难,要拆又拆不起,没有能力支付房屋拆迁、土地归整所需要的大量补偿资金,不拆又给村庄统一规划治理及新农村建设带来极大困难,严重阻碍乡村发展振兴,浪费土地资源。
以我镇桥坝村为例,全村总户数665户,已通过宅基地复垦了100多亩,现还有闲置房屋和闲置宅基地300多户。即便宅基地再小,户均宅基地约在150m左右,加上晒坝户均宅基地就占了近1亩土地。旧的闲置房屋退不出来,侵占了大量耕地,有建新房屋需求的又要占用新的耕地,致使耕地资源越来越少,土地资源利用率越来越低,严重浪费土地资源。摊薄公共资源。桥坝村依托五华山发展乡村旅游,打造了占地约1万亩的蓝莓康养小镇,吸引了许多游客,但闲置的300多户房屋和宅基地,一是影响村容村貌,二是用地难制约了乡村旅游发展。大量的农村闲置房屋和闲置宅基地,加大了农村垃圾收集、道路交通、用水管道、自来水供给、有线电视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的投入,占用了农村本就有限的公共资源。
三、意见建议
在无法改变目前农村宅基地政策的情况下,区国土等部门要为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实现流转提供政策指导,通过市场机制驱动作用,让农民的闲置宅基地及房屋在盘活利用中得到实惠。对失去居住功能房屋或倒塌房屋、灭失后未恢复利用的闲置宅基地,可由村依法回收后重新分配给本村村民用于建房,或由原使用宅基地的农户将闲置宅基地复垦为耕地用于耕种;对仍有居住使用功能的闲置宅基地及房屋,可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积极探索闲置宅基地及房屋市场化利用的有效途径。探索“农户+村集体+社会资本”的盘活利用模式,由村集体统一开发运营,将农民闲置宅基地及房屋以租赁、入股、抵押、退出等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对其进行投资开发,使参与的农民获得租金收入或分红收益等。如具有一定旅游资源好的乡村,探索推进闲置宅基地及房屋盘活与乡村健康养生、休闲农庄、乡村民宿、青少年研学游学户外基地和乡村创客基地等多业态深度融合。如有优质特色农产品资源的乡村,探索将闲置宅基地及房屋改造成农产品初加工、农产品冷链、物流仓储、产地批发及现场品尝、观摩与采购等空间。如农村公益事业长期发展滞后,探索将闲置的房屋及宅基地进行规划改造,用作乡村图书馆、乡村展览馆、乡村自习室、乡村大讲堂、乡村球场等公共文化活动场所。
尊敬的廖仿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和房屋的建议》(第59号)已收悉。围绕您提出的建议,结合协办意见,经认真组织研究,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健全农村宅基地退出机制
(一)稳步推进农村建设用地复垦。2010年以来,长寿区根据市、区相关文件规定,组织镇街在全区范围内调查农户复垦意愿,开展项目前期踏勘、包装测绘、入库备案、施工监督、验收确认等复垦相关工作。截至目前,全区共完成复垦项目160余个,复垦规模超过5500亩,涉及18个街镇、农户1.2万余户,不仅
增加了群众的财产性收入,同时在改善农村用地结构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目前,按照群众自愿的原则,符合现行农村建设用地复垦政策要求的农户可在村组进行项目申报,经村、镇(街道)审核,区级复核、市级审定后由镇(街道)组织工程实施,实现宅基地有序退出。2022年底,凤城、海棠、葛兰、云集等街镇已经开展复垦项目前期工作。
(二)扎实开展我区农村无人居住废旧房屋清理。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清理无人居住废旧房屋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要求,由区农业农村委牵头拟制了《长寿区清理农村无人居住废旧房屋工作推进方案(试行)》,并于2021年5月21日由区农业农村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委共同印发实施。该方案按照“建新未拆旧房屋”“无合法产权废旧房屋”“有合法产权废旧房屋”三种类型,对农村无人居住的废旧房屋摸清底数、分类清理、逐户销号,为后续实施闲置建设用地复垦和闲置建设用地盘活利用提供了可靠底数。
(三)积极探索权属不明确或者无人继承的宅基地复垦路径。针对权属不明确或者无人继承的宅基地,我局也在结合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相关政策文件探索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后统一复垦路径,以求最大限度利用和保护土地资源。
二、因地制宜推动闲置宅基地综合利用
农村宅基地和农房是农民的基本生活资料和重要财产,也是农村发展的重要资源,稳妥推进农村闲置宅基地和农房的盘活利用意义重大。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来,我局积极探索农村闲置宅基地和农房的盘活利用途径,多渠道保障了乡村振兴项目用地。一是鼓励整合利用农村闲置、分散的集体建设用地。鼓励按“依法、自愿、有偿”原则,由集体经济组织、村股份合作机构或区政府指定国有企业协议有偿回收、收储、租赁农村闲置的宅基地、乡镇企业用地、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等农村闲置建设用地,由回收、收储、租赁机构统一管理,在符合规划前提下,用于发展乡村民宿、农产品初加工、电子商务等农村产业。二是支持优化布局盘活存量建设用地。鼓励对零星、分散的集体建设用地优化布局,对闲置宅基地、闲置校舍、厂房、废弃地等进行整治,保障本村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符合“占水补水、占优补优”要求,不突破村庄规划约束性条件的前提下,采取地票或增减挂钩方式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并同步修编村庄规划。三是鼓励农地农房复合利用。支持农民将宅基地及农房使用权以出租、作价入股等方式用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
三、加强农村宅基地规划管理工作
规划先行,谋定而后动。长寿区来重视规划编制与管理工作,特别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来,切实加强规划引领,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助推农村高质量发展,农民高品质生活。重点围绕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以空间布局、土地利用和乡村建设为主线,按照“需什么、编什么,管什么、批什么”的原则,充分衔接产业发展、生态保护、基础设施等规划,因村制宜,积极推进编制内容深度详略不同的实用性村庄规划,合理划分农村“三生空间”。注重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特色风貌,合理布局农村产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小微型农村居民点,引导居民点适度集中,提高配套设施建设效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截至目前,我区已完成221个行政村村庄规划全覆盖,实现了村庄规划有依据、底线管控有约束、建设许可有遵循。下一步,将积极配街镇,根据合理需求,开展相关村庄规划的深化完善,从乡村建设项目选址、建筑布局、建筑设计、景观营造、道路交通、基础服务设施等方面提出规划指引,引导新建农房遵循“八不准”、“六严禁”要求,并依法办理相关项目规划建设手续。
非常感谢您对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和房屋的建议,特别是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农业农村工作,这将成为我们今后做好“三农”工作的强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