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重庆长寿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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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0年01月10日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018日在重庆市长寿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上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院长  谭卫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19年主要工作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区法院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长寿经开区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严格执行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突破质效瓶颈,全面争先创优,奋力谱写长寿法院工作新篇章”工作主题,强化政治引领,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步。一年来,受理各类案件16957件,审(执)结15675件,审(执)结率92.44%,同比上升0.51%。法官人均结案255件。

一、践行初心使命,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统一思想,坚定信念,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大力加强人民法院党的建设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决维护审判领域意识形态安全。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确保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向区委专题汇报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设立经开区巡回审判站、法院半年工作等情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条主线和“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这一总要求,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主题教育全过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班子成员共开展集中学习、专题研讨20次,13个党支部共开展集中学习讨论49次,检视专项问题30个,制定整改措施39条,真正做到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作表率。

二、依法惩罚犯罪,坚决维护社会稳定

正确把握和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依法惩处刑事犯罪,积极推进平安长寿建设。受理刑事案件518762人,审结506745人,审结率97.68%,其中判处有期徒刑3年以上10年以下93人、10年以上10人。案件审理工作在全市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区委决策部署,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严打高压态势,依法审结涉黑涉恶犯罪案件643人,“9+4”类案件75206人。被告人蒙贵宾等12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首要分子蒙贵宾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长寿区宣判的首例涉黑犯罪案件。被告人傅家红等18人恶势力集团犯罪案,首要分子傅家红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获市高法院肯定和区委、区政府通报表扬,第三季度全市考核位列法院系统第5名。

推动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58人。加大对行贿犯罪惩治力度,被告人李小华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200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56个月。严惩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村干部黄广清等7人因侵占集体资金,被判处36个月至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严惩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依法惩治危害群众生命安全和公共安全的恶性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重大责任事故、危险驾驶等犯罪案件8182人。被告人张青犯故意杀人罪(未遂),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坚决打击侵犯人民群众财产的犯罪,审结抢劫、盗窃、诈骗等犯罪案件167234人。被告人秦琬凌骗取他人财物600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严厉制裁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犯罪,审结开设赌场、非法行医、毒品等犯罪案件115201人。被告人刘伟等22人在偏僻的农村地区开设流动赌场,扰乱基层社会秩序,被判处18个月至1年不等有期徒刑。被告人焦跃辉、傅亚强母子共同贩卖甲基苯丙胺类毒品50.19克,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46个月和11年。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审结非法经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案件23人。被告人刘虎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涉案金额1300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积极助力社会综合治理。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方针,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860人,依法宣告缓刑23人。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回访帮教60人。针对审判中发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20次,帮助相关单位堵漏建制,促进社会风险防控。走进海棠镇中心小学、万寿广场、武警长寿中队营区等地开展普法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等活动,邀请化工职业学院30余名师生来院旁听庭审、组织晏家实验小学20余名师生开展模拟法庭等活动,积极引导社会法治风尚。

三、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紧紧围绕全区经济发展大局,对标国际先进优化营商环境,努力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受理商事案件3688件,审结3463件,审结率93.9%,结案标的8.25亿元。

平等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在已出台支持促进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10条措施基础上,与区工商联联合出台协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加强对民营企业的司法保护。在长寿经开区设立巡回审判站,突出“五大功能”,发挥“三个作用”,更好服务园区企业健康发展。审慎适用强制措施,禁止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采取“放水养鱼”的方式顺利执结重庆淮清经贸公司与重庆一品建设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兑现金额2900万余元,实现企业双赢。

服务经济发展重大战略。紧紧围绕区委“三地一中心”建设目标,依法审理涉农纠纷案件179件。及时调解白晓林等16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系列案件,服务乡村振兴战略。顺利执结23件强搬强拆案件,助力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依法清除白合平承包的45亩花椒种植地上的附着物,促进渝长高速扩能改造重大项目建设。依法拆除黄草山自然保护区违章别墅建筑群,还老百姓以绿水青山。

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破产审判工作府院联动机制,用好专项救助资金,协力化解破产难题。审结长寿永泰房地产公司等破产审查案件4件、长寿第二建筑公司等破产清算案件3件,采取网络会议形式召开债权人会议,高效审结破产重整案件,保障“三去一降一补”深入推进。负债近5亿元的重庆海洲化学品有限公司通过破产重整重获新生。

维护正常经济金融秩序。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防范金融风险。被告人罗亨云等6人在长寿、江津等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3000万余元,被判处6年至1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审结涉保险、金融借款、民间借贷、信用卡等案件2074件,维护金融安全。审结房地产纠纷案件201件,规范市场行为。审结买卖合同纠纷案件588件,维护交易秩序。

四、坚持司法为民,切实保障民生权益

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提高司法为民水平,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受理民事案件6849件,审结6430件,审结率93.88%

依法审理涉民生案件。审结教育、医疗、消费等案件20件,维护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利益。稳妥化解物业纠纷2043件,调撤率78.32%,维护社区和谐稳定。妥善处理劳动争议案件331件,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及时化解黄跃等22人与重庆山祥工业公司系列劳动争议案件65件。李清华与太昌餐饮管理公司劳动争议案入选市高法院第五批劳动争议十大典型案例。

保障特殊群体权益。出台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审结婚姻家庭案件957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3份,有效制止家庭暴力。依法审结老年人追索赡养费案件65件,未成年人请求抚养费案件119件,维护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快速审结道路交通事故、工伤事故等案件395件,切实保障受害人权益。帮助141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358.20万元,依法惩处恶意欠薪行为。为7名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4.13万元,体现司法人文关怀。在立案阶段为符合条件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116万元,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

支持监督依法行政。受理行政案件618件,审结574件,审结率92.88%,其中审结行政诉讼案件301件、非诉行政审查案件273件。妥善审结渡舟北城大道征地拆迁系列案件163件,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区领导带头到庭应诉,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首次发布行政案件审判白皮书,提出建议9条,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组织200余名街镇、区级部门单位领导干部旁听行政案件庭审,为区城管局等行政机关人员授课培训7800余人次,帮助提升依法履职能力。1篇案例入选市高法院重庆行政诉讼十大案例。

提升诉讼服务品质。落实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推广应用“诉讼服务指导中心信息平台”,实现立案、调解、确认的无障碍衔接。配备自动叫号机等设施设备,推行跨域立案4件,管辖立案6件,网上立案491件,巩固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推进市高法院“易诉”“易解”等平台有效运行,通过“易解”平台处理案件245件。立足打造特色“示范民生法庭”“园区法庭”“景区法庭”,深入村居社区开展巡回审理,到双龙镇86岁老人家中巡回审理继承纠纷并成功调解,让司法更加温暖人心。诉讼服务质效位列全市法院第8名。

五、完善长效机制,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

坚持“基本解决执行难”阶段性目标实现后,工作不歇脚、不松劲。受理执行案件5221件,执结4646件,执结率88.99%,同比上升1.14%,执行到位金额4.04亿元。

巩固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对执行工作的支持,推动综合治理执行难常态化、制度化。强化网络查控冻结,发出查询申请30.06万次,冻结资金1.45亿元。突出强制措施运用,共限制消费7367人次,限制购买机票7405人次,限制购买动车、高铁票443人次,317名失信人员迫于信用惩戒压力自动履行了义务。协助区委组织部等单位核查是否涉失信人员2100余人次,推动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体系。加大对涉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等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谢兴华非法处置法院查封车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着力提升执行规范化水平。按照市高法院要求,出台“三中心一场地”建设实施方案,促进高效办案。健全执行规范制度体系,强力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更好发挥执行事务服务中心功能,减少当事人诉累。规范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结案程序,推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后续管理。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在淘宝、京东等网站拍卖成交150件,成交额8755.60万元。完善立审执协调配合、执转破有序衔接等机制,促进执行工作良性运行。简化执行救助程序,为8名困难群众申请专项救助资金31.10万元。

努力推动执行长效机制建设。施行“甄别案件、二次分流、分类管理、规范运行”的繁简分流模式,2个简易案件团队执结2064件、5个普通案件团队执结1650件。高度重视重点疑难案件办理工作,联合区“打非办”、区公安局对杨瀚等非法吸收的480万余元投资款进行清退。强力开展“利剑2019·集中拘留、集中腾退及集中扣车”专项行动,拘留7人、腾退房屋33处、扣车4辆,大力维护司法权威。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展现“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坚定决心,受邀做客重庆之声“正在执行”广播节目,努力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参与执行的良好氛围。

六、深化司法改革,更好服务社会治理

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积极有序推进各项改革,促进司法效能整体提升。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不断完善综合配套改革,让司法人员集中精力尽好责、办好案,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公信力。强化院庭长办案要求,院庭长审(执)结案件7878件,占结案总数的50.26%。动态调整法官员额数量,新遴选员额法官3名。有序推进内设机构改革,缩减机构5个,全面优化职能配置。

不断推进纠纷多元化解。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长寿实践,主动将法院工作纳入社会治理格局中,探索建立诉源治理、多元化解、繁简分流“三位一体”一站式解纷机制。设立速调速裁中心,驻院、庭综合调解室,律师调解室,通过诉前委派、诉中委托调解成功案件884件,申请司法确认438件。健全诉调对接机制,加强与区工商联、区妇联等单位的沟通协调,派员为人民调解员授课培训4110余人次,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按照“端口前移、机制分流、一次到位、速调速裁”模式,进行民事案件繁简分流,简案分流量占院机关新收民事案件总数的56.17%,简案团队法官人均结案427件,是普通办案法官的2.5倍。

多措并举提高办案质效。出台办案绩效考核暂行办法,细化办案责任到岗到人,激励干警各司其职,多办案、办好案。充分发挥审判监督管理职能作用,建立主审法官会议,案件进度月通报、质效季分析,改发案件自我评析和评查等制度,通报审判执行核心指标12次、召开质效分析会5次、评析评查改发案件9件。完善案卷扫描、归档等辅助事务外包机制,让法官减负增效。精减审委会讨论案件范围,讨论案件1856件。审判质效稳步提升,服判息诉率同比上升2.18%,法定审限内结案率同比上升0.02%

深化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格落实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法庭调查“三项规程”,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等出庭作证和说明情况134人次,一审刑事案件当庭宣判率98.99%。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为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105人次。稳妥实施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案件420件,占刑事案件结案总数的83%,缩短办案周期,让正义的实现进一步提速。

七、从严治党治院,建设过硬法院队伍

以建设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队伍为标准,努力打造一支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的法院队伍。全院共有11个集体、48名个人受到区级以上表彰。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强化专题学习教育,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切实提高司法能力。加强与先进法院的沟通交流,移植经验,培育亮点。召开党外人士、退休老干部等座谈会5次,凝聚发展共识。通过跨部门学习、结对指导等形式,磨砺青年干警59人,增强履职本领。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杜绝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做到真抓真管、敢管敢严。扎实开展审务督察48次,发现、整改问题35个,充分发挥12名廉政监督员作用,着力增强自我净化能力。严格干部选任监督,开展廉政审查60人次,树立正确用人导向。认真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持续改进司法作风。

全面提升综合素能。坚持从严治院与从优待警相结合,努力加强职业保障机制建设,激发干事创业激情。组织干警参观白公馆、渣滓洞革命基地,邱少云革命烈士巡回展等92人次,坚定理想信念。举办全员读书活动和主题征文活动,提升内涵素养。积极参加市一中法院辖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文艺汇演,获最佳创作奖。举办“壮丽70年·奋斗新时代”职工趣味运动会,展现新时代法院干警良好形象。

八、依法接受监督,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

牢固树立接受监督意识,自觉把法院各项工作置于监督之下,提升司法公正公信。

更加自觉接受监督。主动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认真落实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加强督察督办。提请任免干部25人次。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基本解决执行难”情况,根据审议意见,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建设。认真接受民主监督,积极落实区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上的意见建议,认真办理委员提案,主动向区政协通报法院工作。积极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法院、座谈交流、旁听庭审、参加新闻发布会等106人次,听取意见建议。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题报送《法院工作情况通报》600余份,不断拓宽监督渠道。在市一中法院组织“代表委员基层行”系列联络活动中,13名市、区两级代表委员走进法院,深入了解法院工作。28名全国人大代表在最高法院组织下,视察第三中心人民法庭,对诉源治理、普法宣传等工作给予了好评。依法接受检察监督,认真落实好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邀请区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健全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上网公开裁判文书13346份,直播庭审2016场,访问量26.10万次,持续深化司法公开。召开新闻发布会2场,通过官方微博、微信、网站等发布信息682条,主动接受舆论监督。会同区司法局、区公安局确定并提请区人大常委会新任命192名人民陪审员,强化教育培训和管理,陪审率92.17%,同比上升0.57个百分点,有效推进司法民主。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区法院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及长寿经开区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关心厚爱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区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少数法官的司法理念、司法能力与新时代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二是审执质效和公信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智慧法院建设水平和多元化解矛盾纠纷能力有待增强;四是一些制约执行工作长远发展的综合性、源头性问题依然存在,实现“切实解决执行难”的目标仍需加倍努力;五是办案压力持续加大,有的法官常年超负荷工作,履职保障有待加强。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之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区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重要指示要求,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在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上取得新成绩,在促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实现新作为。

一是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是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和服务经济健康发展。聚焦全区工作大局履职尽责,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严惩黑恶势力犯罪,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依法惩治职务犯罪,严惩群众身边的腐败犯罪。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和涉网络犯罪。加大对涉农案件的审判力度,服务脱贫攻坚。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经济主体,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

三是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依法审理涉及教育、就业、养老、医疗等案件,促进解决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强化行政审判职能,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进一步健全诉调对接机制,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多元化解、繁简分流“三位一体”一站式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增强解决纠纷和服务群众的能力。坚持巡回审判,加强法治宣传,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健全长效机制,努力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四是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着力构建权责统一、规范有序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让法官集中精力尽好责、办好案。推进审判监督管理改革,实现有序放权与有效监督相统一。推动司法改革与现代科技深度融合,深化司法公开,更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五是建设高素质法院队伍。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切实提高干警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觉悟。注重教育培训针对性和有效性,增强队伍整体素质和司法能力。强化法官职业道德建设和法院文化建设,教育引导法官恪守司法良知。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驰而不息正风肃纪,确保公正廉洁司法。强化履职保障,完善惩戒机制,努力建设一支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的法院队伍。

六是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主动向区委、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法院工作,坚决执行决定、决议和工作要求。高度重视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拓宽代表委员了解和监督法院工作的渠道,及时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自觉接受媒体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

各位代表,乘风破浪潮头立,扬帆起航正当时!做好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长寿经开区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更好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成“三地一中心”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报告用语参阅材料

 

1.长寿经开区巡回审判站

20191127日,长寿经开区巡回审判站正式挂牌投入使用。

“五大功能”为:一是巡回审理平台。对经开区辖区内有重大影响或有重大宣传意义、教育引导作用的民商事案件进行巡回审判及调解。二是法治宣传平台。定期不定期在本巡回审判站开展法治宣传,引导各类市场主体自觉遵法、守法、崇法。三是综合发布平台。巡回审判站每季度定期开展一次发布活动,进行新闻发布、风险提示发布、典型案例评析发布。四是定期咨询平台。每月15日、月末(遇节假日顺延)定期派员在站工作,接受园区企业的法律咨询。五是沟通交流平台。巡回审判站每半年举办一次院企座谈会,通报法院工作,听取园区企业的司法需求及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

“三个作用”是:一是连接经开区及园区企业的桥梁纽带作用;二是助推企业发展的“催化剂”作用;三是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桥头堡”作用。

2.“三位一体”一站式解纷机制

主动将法院工作纳入社会治理视野中,通过对诉源治理、多元化解、繁简分流三项工作的一体化打造,构建以法院为主导的“三位一体”一站式解纷机制,努力实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与司法调解相结合,减少诉讼案源与案件办理提速增效相结合,最终达到既有效定分止争,又有效缓解办案压力,既有利于社会关系的良性恢复,又有利于办案质效全面进步的双重目的。

3.行政案件审判白皮书

20191213日,长寿法院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发布行政案件审判白皮书(司法审查报告)。通报了今年以来长寿法院行政审判总体情况,并就深入推进依法治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提出建议,进一步落实司法公开,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4.打造特色法庭

根据地域及不同案件的特点等因素考虑,第一中心人民法庭(葛兰)定位为“示范民生法庭”、第二中心人民法庭(晏家)定位为“园区法庭”、第三中心人民法庭(长寿湖)定位为“景区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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