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了解我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下简称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实施情况,总结经验做法和主要成绩,查找法律实施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在我区的进一步实施,按照《重庆市长寿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我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情况的工作方案》要求,区人大常委会于6月上旬开始,启动了对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贯彻实张施情况的执法检查,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明生带队,先后深入区供销社和标杆养鸡股份合作社、柒柒农业专业合作社、耘田农机专业合作社等,通过实地检查、查阅相关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开展调查研究,掌握法律实施的真实情况。现将开展执法检查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区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主要成效
新修订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18年7月1日施行以来,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重大部署,积极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加大扶持力度,通过广泛宣传、分类指导、典型引路、教育培训等方式,使农民群众合作意识明显增强,促进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有力推动了乡村产业振兴、农村经济发展、脱贫攻坚助农增收。截止今年5月,全区累计发展专业合作社747个。2019年专业合作社实现农产品销售额16亿元,成为乡村产业发展的重要着力点。
(一)加强培训宣传,营造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氛围
区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这部法律的实施,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部门分工明确,紧密配合,有效地推进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自法律新修订以来,全区各部门和街镇就深入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进行了认真部署,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法律宣传培训工作,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列为普法内容,普及合作社基本知识。
(二)争取项目资金,不断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壮大发展
积极争取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资金,在市级相关部门支持下,特别是2018年和2019年两年,争取市、区专项资金130万元,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基础设施建设、技术培训、市场开拓、品牌培育等,通过扶持发展,提升了发展质量,增强了发展后劲。加强合作社的规范建设,对有生产经营活动、运行管理不规范的合作社,通过有针对性的指导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发展。目前,办社比较规范的专业合作社达240家,培育国家级和市级示范社21个。
(三)坚持为农服务,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各项服务工作
在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以指导、服务为主,尊重农民意愿,不干涉合作社的经营管理,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着力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各项服务工作,依法履行相关职能,以引领创办、资金注入、项目扶持、人才培训、市场开拓、产供销等服务措施,扎实开展专业合作社的组织、指导、培育、服务等工作,提供了全方位服务,有效促进了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快速发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区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在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品牌的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入社农民增收、带动贫困人口脱贫以及促进农村土地流转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主要是以些几个方面:
一是宣传引导不够广泛深入。不少干部和群众不了解这部法律,较多农民一般只是听说过这部法律,有的人对法律理解上还有偏差。二是内部制度不健全、不规范。虽然大部分合作社制定了章程、设立了理事会、监事会、社员(代表)大会等必要机构,但有些还流于形式,大部分合作社未按章程规定定期召开理事会、监事会和成员大会,缺乏科学民主的管理与监督机制,合作社产权不明晰,财会制度和利益分配制度不健全。三是运行经营普遍较差。大部分合作社运行中还是按传统的单家独户经营,要素资源未整合、利益联结未建立,运行管理“弱化”,合作社优势难以发挥。专业合作社有名无实,基本是1 人(户)经营模式,形成明显的“空壳社”、“挂牌社”。 运行差、未运行和注销的合作社占比达到60%。四是资金扶持不够。支持合作社发展项目少,补助资金规模小,不少专业合作社运行资金缺乏,缺少银行贷款抵押物,融资难问题尚没有得到真正解决。五是兴社人才缺乏。缺乏懂经营管理、生产技术和财务管理的人才,制约合作社创新发展。需要扶持培育或引进有较高文化知识,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的复合型人才。
三、对贯彻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建议
(一)提高站位,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法律的重大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带动农户增加收入、发展现代农业的有效组织形式,要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把合作社进一步办好”。要深刻领会党中央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有关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贯彻实施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将各项法律制度落到实处,把工作做实做细。要加强法律宣传,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有关职能部门的同志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负责人要率先认真学习法律,全面了解法律的重大意义、深刻内涵和具体规定,让基层干部、农民群众牢固树立法治观念,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各街镇各部门要深入持久地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要向广大农民群众宣传“民办、民有、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坚持农民自愿组合,让遵法守法用法成为广大合作社负责人和成员的自觉行动,营造全社会了解合作社法、支持合作社发展的良好环境和工作氛围。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合作社的典型经验,通过实例规范,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要加强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多种培训项目,着力培育合作社经营管理、财会人员和基层辅导人员,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和法律的实施提供人才支撑。
(二)加强管理,进一步提升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社水平
要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的要求,严格准入关,对现有的合作社进一步加强管理,该整合的整合,该规范的规范。依法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管理监督检查,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有效落地,促进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依规管理运行,健康发展。要积极开展示范社创建行动,培育一批民主管理好、经营规模大、服务能力强、产品质量优、社会反响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单位。通过典型带动,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走科学管理、规范运营之路。
(三)优化服务,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要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建设,有效整合各类信息资源,提高行政服务效能。要加强指导扶持力度,在财政支持、项目扶持、税收优惠、金融支持等方面继续加大对合作社的支持,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大做强做优。要加强监督检查,围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重点内容和难点问题,督促各街镇各部门切实落实好法律的各项规定,为农民专业合作社事业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要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配合,加强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提升合作社发展能力和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农村政策和各项法律法规,坚持政策支农、法律护农,推动农民合作社事业健康发展。
附:区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汇报》
附件: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汇报
长寿区供销合作社
今天,各位领导听取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汇报,这是对“三农”工作的高度重视,更是对供销社工作的支持和鼓舞。我们将以这次会议精神为鞭策,进一步做好今后的为农服务工作。
长寿区供销社系参公事业单位。机关现有在编在岗人员18人,内设4科1室(办公室、财务资产科、合作指导科、业务发展科、农村电商科)。全区共有19个基层供销社、9个专业公司,其中区供销社控股的企业18个。
近年来,全区供销系统干部职工凝心聚力、迎难而上,围绕“三农”工作大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供销合作社承担的“三农”重点任务,深化综合改革,主动参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开展强化基层社合作经济组织属性专项改革试点,大力推进“三社”融合发展、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和“五大体系”建设,着力构建为农服务基层组织体系(基层供销合作社、综合服务社),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社,助力脱贫攻坚等各项工作取得较好实效,为农服务的能力水平逐步提高,供销事业发展迈上新台阶。2018年、2019年连续2年获市供销合作总社综合业绩考核一等奖。
发展专业合作社是供销社重要工作之一,区供销社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17修订)》,在区委、区人大、区政府的领导、关心和支持下,认真履行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组织、指导、培育、服务”职责,坚持为农服务宗旨,以“三社”融合发展为主线,参与乡村振兴和农村“三变”改革为着力点,积极引导、组织专业合作社发展,搭建农产品走向市场多种平台,成为推动乡村产业振兴、农村经济发展、脱贫攻坚助农增收重要力量。现将我区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发展现状
(一)基本情况。截止2020年5月底止,全区累计发展专业合作社747个,其中专业合作社564个、股份合作社172个、专业社联合社11个;2018年以来发展的专业合作社103个、股份合作社49个、联合社2个。从产业分:水果类147个、蔬菜类98个、粮油类66个、果蔬类66个、柑橘类118个(其中柚类51个)、花卉苗木17个、畜禽35个、生猪16个、水产45个、养蜂23个、农机28个、药材6个、蚕桑9个、劳务咨询服务46个,其它27个。2019年,专业合作社实现农产品销售额16亿元,为农民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乡村产业发展的重要着力点。
(二)基本特点。自新法修订实施以来,发展呈现以下特点:
1.服务功能多元化。专业合作社促进了农村资金、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从以前供种供肥或技术培训或产品销售较单一服务逐步发展到集供种、生产、加工、运输、品牌打造、产品销售、电子商务和信息提供全过程服务。
2.产业类型多样化。专业合作社从传统种植植、养殖型向多种经营发展,市场意识、科学种养殖意识和现代农业意识有所增强,类型涵盖粮油、长寿晚熟柑橘、长寿柚、长寿鲜鱼、长寿鸡蛋、生猪、榨菜、水果、蔬菜、林业、苗木等产业,覆盖了我区“1+4+N”山地特色产业和19个街镇。
3.建设内容产业化。多数专业合作社主要围绕优特产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形成区域产业化,促进了“一村一品、一镇一特”发展,优化了长寿乡村产业结构,促进了产业发展。邻封镇打造以邻封为核心区的长寿柚特色优势产业,优质标准化基地达5万亩,依托“柚”产业发展专业合作社40余个。
4.发展水平差异化。专业合作社发展不平衡,有的与社员之间联系不紧密,未形成利益共同体,市场竞争和抗风险能力弱,多停留在种养殖传统服务层面,合作层次不深不高。有的围绕优特产业,与农民利益联结紧密,强化提质增效措施,抗市场风险和竞争力较强,经济社会效益较好。目前,运行正常的296个占40%,运行差和未运行309个占41%,注销的142个占19%。
二、主要作用
主要体现在: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利益联结“抱团”发展迈市场,推进产业化经营和现代农业发展,在破解“谁来种地、怎么种地”难题等方面,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一)在“抱团”发展中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专业合作社是市场主体,发挥着农产品生产的主渠道作用,缓解了单家独户销售难问题。通过品牌塑造、信息提供、销售价格等统一服务形成规模优势,内联养殖、种植散户,外联大市场,搭建起了农产品走向市场的桥梁,组织化程度的提高,提升了农民“抱团”闯市场竞争力,加重了市场话语权,缓解了卖难问题。标杆合作社围绕“绿花”“鲜喔喔”“蛋小双”商标,成功开发了杂粮蛋、儿童蛋、长寿蛋等10个单品品牌鸡蛋,扩大了市场占有率,吸纳农户61户,带动农户132户,解决就业150余人。2018年以来,全区新增入社农户6万余户,街镇常住农户入社率达到80%以上。
(二)在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发挥了科技示范引领作用。随着现代农业科技的发展,专业合作社逐渐成为推广应用平台,有效解决了农民应“怎么做”的问题。
标杆合作社投资7000万元建成现代化、标准化示范养殖场,采用全自动蛋鸡养殖和全封闭式管理,即自动上料、饮水、集蛋、清粪、光照及环境控制的“六自动”现代化。实行统一鸡苗、专用饲料、养殖技术、疫病防控、品牌包装、鸡蛋销售、资金互助“七统一”运行模式,成功转型升级,形成饲料生产、蛋鸡养殖、产品销售和鸡粪生产有机肥产业链,促进了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现养殖蛋鸡60余万只,是全市最大蛋鸡集中养殖基地,有效解决养殖科学化和蛋品质量标准化问题,科技示范引领作用明显。
(三)在产业化发展进程中发挥了创新引领作用。不断创新,是专业合作社发展的不竭动力和增强市场竞争力的重要途径,解决了“怎么种”的问题。
重庆柒柒农业专业合作社创新发展,在石堰镇石堰村、麒麟村、普子村流转土地600亩,建成市级“优质粮食”生产基地、重庆市农业技术推广示范基地和稻+X综合种养殖基地,吸纳农民165户、带动3个村农民548户(其中贫困户15户)签定了种养协议,以“水稻+小龙虾+鱼”种养结合模式,解决132人(贫困户21人)就业。以“公司+合作社+供销社+农户”利益联结模式,开展“三社”融合发展实践,颠覆了传统的生产经营方式。以“统一施肥、施药、管理、技术、销售”生产经营模式,实现了产业接二连三融合发展。目前,优质粮食生产规模1200亩,2019年销售收入70万元,2020年5月止实现销售100万元。
(四)在农村“三变”改革中发挥了经营主体作用。专业合作社是农村“三变”改革的重要载体和纽带之一。以村党支部为核心,依托村集体和产业资源,龙头企业带动,村民广泛参与,组建专业合作社,以股份合作或合股联营模式,构建“龙头企业+村集体+专业合作社+农户”利益联结机制,实施乡村振兴农民利益联结项目,参与“三变”改革,集体经济壮大,农民保底增收。
洪湖镇称沱村319户计807名村民将其土地1298亩入股称沱敬知业农业股份合作社,合作社与平伟乡旅公司签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合作经营协议》,入社村民按每亩700斤稻谷市价固定收益,保障了农民基本利益,还可享受合作社盈利分红。新市街道、龙河镇等6个基层供销社,分别投入10万元与相关村集体、专业合作社合股联营,年提取部分利润,供销社、村集体、入社农民、专业合作社按3:3:3:1比例分配获取收益。
(五)在利益联结助农增收中发挥了组织带动作用。专业合作社作为代表和维护社员权益的组织,能及时向党委政府反映行业诉求、建议和意见,争取政策支持,带动农民增收。长寿区堰太建筑劳务股份合作社开展“村集体+能人+合作社+农民”合股联营,积极参与“三变”改革,主动融入“橘乡福地•长寿慢城”建设,以建筑劳务为切入点,探索村集体、合作社、农民利益联结实践。2018年以来,承接长寿慢城、村委会改造、民生工程等项目劳务,累计产值1300万元,带动当地农民400余人务工,工资性收入1000余万元,村集体可收益80余万元。重庆昊泓水产养殖股份合作社,带动周边养殖户30户,解决400余人就业,先后成立党支部、工会,调动了积极性,增强了凝聚力,实行技术指导、供应鱼苗、饲养标准、防病用药、收购销售的“五统一”运营模式,为成员无偿提供技术和信息服务,为成员提供鱼饲料,每吨降本200元节约资金10余万元,收益按6:3:1分配,即销售利润的60%返社员、30%作为合作社发展基金、10%作为公积金,用于合作社的再发展。2019年实现销售总收入3300余万元。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学习指导,引领发展。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17修订)》《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提高了思想认识。按照合作经济属性专项试点和“三社”融合发展工作要求,深入街镇村组,广泛宣传动员,专题讲座、解惑释疑。以引领创办、资金注入、项目扶持、人才培训、市场开拓、产供销等服务措施,扎实开展专业合作社的组织、指导、培育、服务等工作,促进了专业合作社向质量型发展。
(二)助力脱贫攻坚,带动发展。产业发展是扶贫脱贫的重要基础和途径。通过领办和为贫困村免费代办专业合作社证照,引导贫困户入社,建立与贫困户联动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2018年以来,全区10个贫困村发展专业合作社32个,覆盖率100%。凤城供销社领办的漳垣生态农业股份合作社2019年底在洪湖镇五龙村流转土地185亩种植高山生态蔬菜,产业扶贫带动贫困农户25户入社,预计今年户均增收3000元。支持顺牛种植、三条沟专业合作社17万元,助力大同村、拱桥村发展特色产业,辐射130余贫困农户,通过电商为拱桥村销售胭脂红薯8吨,帮助贫困户实现收入近6万元。通过电商线上线下融合销售长寿柚30万个。
(三)加强规范建设,提升发展。规范化建设是提升合作社运行质量的基础。根据《长寿区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方案》(长寿乡振组办发〔2019〕8号)精神,对有生产经营活动、运行管理不规范的合作社,通过有针对性的指导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发展。目前,规范办社的专业合作社达240家,培育国家级和市级示范社21个。
(四)争取项目资金,扶持发展。区供销社积极争取专业合作社项目资金,在市供销合作总社和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委支持下,特别是2018年和2019年两年,争取市、区专项资金130万元,用于专业合作社基础设施建设、技术培训、市场开拓、品牌培育等,通过扶持发展,提升了发展质量,增强了发展后劲。
(五)推进产销对接,促进发展。积极帮助指导专业合作社开展“农市、农商、农超、农校”产销对接,多措并举全力促销。截止目前,标杆专业合作社通过开拓销售市场,在重庆梨树湾、江津双福国际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直销点,与新世纪、永辉、重百、家乐福及贵州省合力、广东省天虹、嘉荣等大型连锁超市的400余家连锁店建立长期产销关系,稳定供货重庆华生园、沁园、桃李面包等著名食品企业,成功开辟广东、广西、福建、四川、湖南、上海等地鸡蛋销售渠道。2019年实现销售额1.2亿元。
四、存在问题
我区专业合作社总体作用发挥向好,但还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运行经营不善,空壳社较多。成立时多是以种养殖大户或经营者为主导,另找几名农民或亲属挂名,成立后运行中还是按传统的单家独户经营,要素资源未整合、利益联结未建立,运行管理“弱化”,合作社优势难以发挥。有的专业合作社有名无实,其他成员不参与管理和经营,基本是1 人(户)经营模式,形同虚设,是明显的“空壳社”、“挂牌社”。2019年,经摸底排查,清理无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经营不善停止运行、在工商及税务无运行登记信息的“空壳社”达345家,占比58.67%。
(二)内部管理混乱,发展不规范。部分合作社未按章程规定,定期召开理事会、监事会和成员大会,缺乏科学民主的管理与监督机制,内部财务管理机构不健全,民主理财意识不强,会计核算不规范,有的甚至连财务核算最基本的都没有。
(三)发展规模较小,功能实力弱。部分农民合作社从成立到现在,自我满足现状,发展停滞不前,规模实力弱小,示范带动不强,服务功能较弱,辐射带动能力较差,特别是带领农户闯市场能力欠缺。开展农产品粗深加工的更少,具有产加销功能的极少,产销联系不紧密,没有市场竞争力,导致效益不高实力弱。
(四)缺乏资金扶持,融资较困难。一是各级支持发展项目少,补助资金规模小,不少专业合作社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装备差,我区还没有建立专业合作社发展资金。二是不少专业合作社运行资金缺乏,缺少银行贷款抵押物,融资难问题尚没有得到真正解决。目前,受理融资贷款的专业合作社仅3个。
(五)缺乏兴社人才,创新意识差。人才缺乏,尤其是缺乏经营管理、生产技术和财务管理人才,导致专业合作社发展依赖于政府部门,制约其创新发展。需要扶持培育或引进有较高文化知识,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的复合型人才。
(六)缺少培训机制,影响了发展。专业合作社普遍存在生产和经营技术原始,就连不少带头人仅靠原始储备生产经营技能开展运营,没有不断更新的生产经营技术支撑,从成立开始就存在发展质量、生产产量、产品品质均不高的短板。目前,我区还没有专门针对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政策资金扶持措施机制。
五、工作打算
紧紧围绕“三农”工作大局、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和“三社”融合发展要求,迫切需要培育、规范、完善一批市场竞争力和引领带动力较强的专业合作社,实现提质增效,农民持续增收。
(一)健全运行机制,推进规范良性运行。指导专业合作社要建立适合自身发展的规范运行机制。一是在管理上,重大事项充分协商,做到民主决策。二是在利益分配上,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在有条件的专业合作社,推进固定与增长、按股、按比例分享收益相结合的分配方式。三是在营销上,搭建多种营销平台,促进产销对接。四是在品牌培育上,增强商标注册和农产品认证意识,打造品牌增强市场竞争力,增加更多的无形资产。五是在规范建设上,大力度培育全国、市级示范专业合作社,推动规范化、规模化和品牌化发展。六是在财务规范上,依托区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开展代账报税服务和金融服务,促进规范发展。
(二)发展富民产业,增强服务三农能力。一是围绕乡村振兴试验示范项目,结合优特产业和当地农旅文特色资源,指导规划发展富民产业,申报实施富民项目,稳妥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以租赁承包、自愿转让、多元要素入股等方式,深化“村集体+专业合作社+农户”运作模式,推进实体型和深度融合型合作社发展。二是大力推广“产、加、销”一体化发展模式,完善产业链,促进一二三产业事例发展。三是打破地域行业等限制,充分利用区域资源优势,跨区域发展。四是组建联合社现“二次联合”发展,扩大规模,增强竞争力。五是实施产业扶贫项目,将富民乡村产业发展与脱贫攻坚结合起来,实现脱贫农户稳定增收。
(三)强化金融服务,增强引领带动能力。金融支持是专业合作社增强发展后劲,提升引领带动能力的重要举措,结合专业合作社金融支持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与金融机构紧密合作,促进产业链全流程融资。不断创新涉农金融产品,优化信贷流程,为专业合作社提供便捷化、个性化、差异化的融资服务。
(四)拓宽销售渠道,助推农民持续增收。围绕“电商+专业合作社+农户”运行模式,发挥农村电子商务在农产品销售中的重要作用。通过订单销售、展示展销、专柜销售、品尝体验、网上销售、农村经纪人等线上线下融合促销;密切与农产品市场、超市、学校、酒店的联合合作,扩大农产品销售,助力扩销增收。
(五)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有关人员素质。推动建立专业合作社培训长效机制,强化生产技术、经营管理培训,提高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一是对牵头人、营销、财务等管理人员重点从组织协调、营销管理、产销对接,农产品市场开拓、财务核算等方面组织培训。二是对入社成员要注重合作社基本知识、法律知识、实用技术、标准化种养殖等方面的培训,增强合作意识、民主意识、集体决策意识和提高市场营销能力。
(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发展氛围。利用培训会、媒体、网络等形式,围绕乡村振兴、专业合作社法(2017年修订)广泛宣传,大力宣传农民合作社在推进现代农业、乡村产业振兴、农业产业化、“三变”改革、助农增收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提高了全社会对专业合作社重要性的理解和认识,树典型推动发展。
六、对策建议
(一)加大扶农惠农政策支持力度。一是资金不足是制约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瓶颈,在“财政资金、银行贷款、土地经营权抵押”和农业信贷担保等方面给予支持,要支持用好用活“兴农易贷”,为合作社提供更多的融资渠道。二是区财政要加大专业合作社发展资金预算,建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专项资金,通过资金注入、项目扶持、贷款贴息等形式,支持开展基础建设、人员培训、市场营销、品牌创建、示范奖励等。三是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机制,提高保险覆盖率。支持开展内部信用合作,具备条件的可以允许组建资金互助社,帮助解决融资难问题。
(二)进一步加快现代农业融合发展。制定专业合作社参与现代农业融合发展实施意见,出台对专业合作社引进新优项目、特色产业、融合产业、数字农业、品牌农业、品牌营销、农业社会化服务等方面的支持政策,给予适当奖励补贴,支持承接政府购买服务。
(三)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资金项目的有效实施是增强专业合作社综合实力的重要途径。进一步加大对构建优势特色产业、打造现代农业生产体系和建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方面的专业合作社项目支持,将支持项目与乡村振兴、农村“三变”改革、“三社”融合发展结合起来,做到实施一个、见效一个、带动一片。
(四)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一是建立全区农民合作社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发展中的具体问题,合力推进发展。二是开展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行动,建立监测淘汰机制,加强部门信息共享,为规范发展提供更好的指导、扶持和服务。三是完善绩效考核激励机制,将专业合作社发展和提质增效纳入街镇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四是相关部门出台“空壳社”简易注销办法,进一步规范专业合作社发展。
(五)加大供销工作支持力度。尽快出台“三社”融合发展的金融支持政策,落实“三社”融合发展区级配套资金;设立“三社”融合发展专项预算,为推动合作经济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专业合作社发展工作,虽然区供销社发挥了一定作用,取得了一定成绩,应是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及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和相关金融机构的大力支持的结果。但离农民增收、产业增效、生态增值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在区委区府坚强领导和区人大大力支持下,不忘为农服务初心,干在实处,努力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主力军和综合平台,为乡村产业振兴、专业合作社发展、农民持续增收不断贡献供销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