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纠纷“说不清,理还乱”,解决起来涉及多个部门的职权,怎么办?
近年来,洪湖镇人大探索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建立“人大代表工作站+基层网格+部门(1+1+N)”联动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机制,积极协调部门,推动人大代表进网格,通过代表走访接访、主动参与部门工作等方式,将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向群众矛盾纠纷的源头防控延伸,努力实现群众矛盾纠纷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把“说不清、理还乱”的纠纷化解在基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我要告邻居建房超面积。还有,他把村里水井堵了,不让我们吃水;不让我的田排水,他的兄弟还强占村民土地修猪场。”镇人大代表吴世清在工作站接访群众段某某时,一次性收到她反映的多个情况,涉及镇规建、水利、农业服务中心、平安办等多部门。
10月8日,吴世清积极联系了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一道来到凤凰村9组解决问题。
针对“邻居建房超面积”问题,镇规建办进行了现场测量反馈;对“水井”问题,镇水利站进行了查看,并协调了群众用水矛盾;对土地纠纷问题,镇平安办及农业服务中心进行了调解。作为凤凰村本地人,吴世清也根据两家田土长久以来存在的情况,摆事实、讲道理,化解了两家关于水田放水的矛盾。
“吴代表一次性喊来这么多个部门,一下就把问题全解决了,让我们群众省心又省力。”段某某说。
不久前,草堰村村民雷某到镇政府反映,草堰村干部骗取其父母7000元修路。区人大代表周伟接访后,马上联系镇平安办、派出所、司法所及草堰村相关干部了解情况。
原来,在草堰村进行高标准农田整治时,雷某的公公罗某某要求将其门前机耕道扩宽。当时,村干部告知,机耕道扩宽需其另行出资。
罗某某不顾子女反对,自己拿出7000元,由村干部协调施工方,将其门前机耕道扩宽至3米。
路扩宽后,罗某某子女却认为,村干部诓骗老人出资修路,并认为此路是自己的,不让邻居过路,由此产生了矛盾纠纷。
为有效调处矛盾,周伟多次与罗某某家人沟通,安抚罗某某子女的激动情绪,并联系镇司法所为罗某某一家释法明理,让他们认识到罗某某与施工方达成的修路协议从法律角度是有效的。
同时,周伟联动草堰村网格内的镇人大代表,从情理出发与罗某某邻居进行协调,说服邻居承担一半修路费用;考虑到罗某某病重,家庭困难,又联系相关部门为其申请帮扶资金。
经过多方努力,各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同时化解了心中的怨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