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李吉华同志辞职的决定-重庆长寿人大
首页 人大简介 机构设置 重要会议 监督工作 决议决定 人事任免 代表工作 议案建议 自身建设 街镇人大
关于接受李吉华同志辞职的决定
2024年12月26日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九届〕第71号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李吉华同志辞职的决定

 

(2024年12月25日重庆市长寿区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和《重庆市长寿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重庆市长寿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李吉华同志辞去重庆市长寿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报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来源: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访问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
相关领导
党组副书记:李吉华
男,汉族,重庆巫溪人,1968年11月生,研究生学历,农学学士,1990年8月参加工作,199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重庆市长寿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区总工会主席(兼)。